有需求市场的“陪聊”何须“羞答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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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需求市场的“陪聊”何须“羞答答”?
2010年02月21日 13:55 来源:红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上海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16日发布消息,春节过后该市将诞生三项新职业,分别是注册婚姻辅导师、注册心理陪护师和注册员工援助师。其中,注册心理陪护师是凭借自己所拥有的专业心理知识,“登堂入室”陪伴在老人、儿童、患病者以及临危者等人士身边,以心理沟通的方式为他们提供心灵护理。(2月20日《华西都市报》)

  事实上,注册心理陪护师这一职业在国外早就盛行了,通常叫做“情感陪护”或“心理诊所”,属于家政服务的一种内容。研究表明,当人们处在一种精神孤独状态的时候,特需要和人沟通、和人交流,在这样一种需求状态下,“陪聊”职业也就应运而生。不过,国外的陪护人员一般都是高校教师、心理医生,其整体素质都较高,陪护的内容也十分明确规范,与“色情”根本划不上等号。

  而在国内,“情感陪护”却是“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一直没有合法的身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此类“陪聊”公司的申请一般不予审批,对擅自从事此类服务的公司按“超范围经营”严肃处理。目前,一些大中城市出现的标名为“情感陪护”或“精神陪护”字样的服务机构,几乎均属“地下公司”,不少“精神陪护”公司也的确与“色情”有染,让人颇多微词,较典型的一个例子是,2000年9月18日,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曾批准成立了国内首家“陪聊公司”——郑州市爱心精神陪护咨询服务部,但不到两个月,该公司就因当地出现了十几家向色情服务发展的“陪聊公司”而夭折,被工商部门连同取缔。迄今为止,在许多人眼里,陪聊就是“三陪”,陪聊业是色情服务的代名词。我们的管理者面对陪聊业顽强地存在着的事实,也左右为难。

  在我看来,法无禁止即自由。既然法律没有明令禁止“陪聊”这一行为,社会上又有一定的需求市场,只要是对社会没有危害的,就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推行这种服务,没必要再“犹抱琵琶半遮面”,当前我们急需要做的就是加强对这一行业的指导、引导和监管,同时制订相关的执业守则,让其不能、不敢“越界”,使其合法、有序、良性发展,用“实际行动”来化解社会对这一新兴职业存在的诸多道德质疑。

  期盼上海的心理陪护师职业在闪亮登场之后莫再昙花一现,“试”出经验并推而广之,让那些品质低劣的陪聊人员远离这个行当,让那些所谓的心存不轨的“需求者”不再心存“色”念。如此,心理陪护师职业才会真正成为三十六行之外的阳光职业、合法职业。(高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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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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