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昨晚(以下简称“中国平安”或“公司”)发布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与新桥投资( NEWBRIDGE ASIA AIV I-II,L.P.)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就中国平安收购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发展”)16.76%股份与其签订的原《股份购买协议》中“最后终止日”延后至2010年4月30日。
中国平安表示,因原《股份购买协议》即将到期,公司及新桥投资双方均有意愿继续履约,所以调整了协议的有关最后终止日表述。目前,上述交易涉及的监管审批仍在正常进行中,公司的保险、银行和投资三大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双方有信心完成相关交易事项。根据公告,《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股份购买协议》中定义的“最后终止日”由2009年12月31日变更为2010年4月30日。
2009年6月12日,中国平安与深发展的第一大股东新桥投资签署了 《股份购买协议》,购买其持有的深发展520,414,439股股份,占深发展目前总股本3,105,433,800股的16.76%。目前,上述交易尚在国家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过程中。
资料显示,2009年6月12日,中国平安抛出收购深发展的大手笔方案。随后的7月24日,深发展董事会同意中国平安受让新桥投资持有的深发展约5.2亿股股份(占深发展目前总股本31亿股的16.76%)。8月8日,中国平安宣布,中国平安将通过向新桥投资定向增发H股的方式(编注:不涉及现金),收购深发展5.2亿股股份。
根据补充协议,如果在最后终止日之前,所有有关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未按照协议或按双方书面共同协议得以满足或被豁免,则最后终止日应自动延期90天。如果在该90天期限期满时,仍未满足条件,且如果双方的管理层同意需要更多时间来满足所有有关条件,则最后终止日应再自动延期90天。(崔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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