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负痛苦指数其实有很大降低空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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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负痛苦指数其实有很大降低空间
2009年12月17日 11:26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深圳商报》报道,美国知名杂志《福布斯》推出了2009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内地紧随法国之后,位居全球第二;新华社日前报道,有专家认为中国税负目前仍然偏低,建议今后更多地向高收入者、奢侈品、资源产品以及污染源等要税源。

  《福布斯》自2000年开始推出“税收负担痛苦指数排行榜”以来,中国的“名次”一路上扬。当然,《福布斯》这份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单,无论是在选取数据渠道,还是在统计方式方法和观察问题角度等方面,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它所反映中国的税负痛感的“铁证”并非真实可靠。但是,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对多种信息渠道的消息进行分析、借鉴,是我们客观看待事物的前提。

  从某种意义上讲,纳税成本与税负具有一定的正关联关系。税务部门的征收成本越低,民众与企业的纳税负担自然也会随之降低。不可否认,现实的情况是,我国的征收成本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畸高,并继续呈现出“一路走高”的趋势。按照《中国税务报》的数据,我国征税成本已从1993年的3.12%上升到目前的5%-6%。而美国的征税成本仅为0.58%,新加坡为0.95%,澳大利亚为1.07%,日本为1.13%,英国为1.76%。显然,高企的征税成本最终将转嫁给纳税人,增加缴税者的税负痛苦。

  与此同时,隐性税负的不断呈现,加重了纳税人税负痛感。目前在我国,宏观税负包含47个税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率比周边国家高得多;还有一些纳税的隐性税负,不断加载到纳税人身上。比如,一般纳税人必须买税务机关一套软件系统,计算机、软件、打印机、扫描仪等必须得配置。现在发票都是机器打印的,如果不买这套系统,就开不了增值税发票;还有,国地税分家,也导致纳税人隐性税负增加。在国外,有些国家也有联邦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但都是互不搭界的,效率比较高,比如美国有些地方政府不成立税务局,就委托联邦税务局收税。而国内,一个共享税种,常常由两个税务局同时收。

  此外,税务部门的征管模式僵化,也变相增加了纳税人的税负。税务部门在征收过程中,往往置多种现实情况而不顾,将复杂化问题以“一刀切”的方式简单化处理。最为典型的是个税征收,不管你有没有住房贷款,也不管你是否赡养老人,反正超过起征点,就一律纳税。说到底,是因为税收征管灵活后,涉及税务部门的管理成本和征管能力,所以税务职能部门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将征管便利留给自己,把负担乃至损失统统都甩给社会。税务部门本来是政府部门中服务性最强的部门,因为要直接从纳税人口袋里掏钱;但现状是,税务部门的官僚习气仍然过重。

  所以,笔者认为,尽管我国的税务征管水平和质量有了很大提升,但是纳税人的税负痛苦指数,客观上有极大的降低余地。所以,与其在税收痛苦指数排行榜的精准度上,喋喋不休地争论,不如抓紧补齐税收体制的“短板”,尽快把纳税人的税负降至最低限度。

  (吴睿鸫 河北省 税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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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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