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0岁的邓广胜是广东高州人。据指控,2004年12月6日下午,被告人邓广胜在深圳市布吉镇租乘由谢某驾驶面包车,运载两箱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20万元的假币至茂名市电白县,当车行至广州市北环高速公路沙贝加油站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邓广胜逃脱,至2008年11月5日抓获归案。经鉴定,运输的货币共计32000张面值100元的人民币,均为假币。
法院审理认为,邓广胜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租用交通工具运输,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运输假币罪。故于日前判处他有期徒刑13年,缴获的假币予以没收销毁。(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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