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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养路费不征燃油税?专家:非那么简单

2008年11月21日 14:35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由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先行“吹风”———“燃油税的推出应该是快了”,再到国家发改委网站昨天发布消息———“国家正抓紧研究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实施燃油税费改革问题”,这种种迹象表明,改革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和进行燃油税费改革,已经由决策阶段进入到形成政策阶段。

  这对于从1998年以来就一直参与我国燃油税制定和修改工作的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培森来说,是个值得欣慰的消息。“在形成政策之前,有关部门要全方位、多角度地测算,油价、燃油税税率、改革成本,正面、负面影响,权衡利弊,最后改革方案才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张培森昨天向本报记者介绍说。

  不过,也有人提出,燃油税那么“折腾人”,不能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以取代燃油税?或者政府把养路费等交通收费管理好,不开征燃油税不是也行?

  对此,张培森表示,首先,消费税和燃油税的征税对象不同,其中包含的政策导向也不同,不能互相取代。其次,现在开征燃油税,已经不是早年道路收费改税那么简单,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改善乱收费的状况;二是将税收性质的收费纳入税收环节;三是保护环境、节约使用能源,减少交通压力。其中,从长远看,第三方面的目的已经日显重要。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也指出,国内油价和国际油价接轨,不仅仅是在价格上的接轨,更多是在定价机制和税费结构上进行接轨。所谓税费结构上的接轨,指的是,国内油价应该体现对环境和社会等外部性环境造成的成本进行补偿。

  林伯强认为,有效的能源价格机制并不排斥考虑居民的负担,如果能源消费补贴不可避免,那么其合理的方式应该是将补贴转向消费侧,给困难群体和相关公益行业予以适当补贴,而不是对中石化和中石油进行生产侧补贴。

  林伯强观点鲜明:生产侧补贴对于终端消费没有影响,如果油价上涨是持续的,那么生产侧补贴就是在鼓励石油消费。现在开车的人都是富人,通过控制油价给开车的人补贴,财政补贴是全民的钱,用包括穷人的钱,包括可能连汽车都没有乘过的老百姓的钱拿来补贴给开汽车的人,这显然是很不公平的。(严丽梅)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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