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杉杉股份(600884)的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与世界500强企业、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下称“伊藤忠”)在宁波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杉杉集团创始人、董事长郑永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此次转让给日方的杉杉集团28%的股权,都是他个人和其他个人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并不存在公司资金紧张和资产“贱卖”的问题。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将其持有杉杉集团25%的股份转让给伊藤忠,将其持有杉杉集团3%的股份转让给伊藤忠(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藤忠中国”)。这意味着伊藤忠间接入股杉杉股份。
对于伊藤忠此次的具体收购金额,杉杉股份和伊藤忠方面均不肯透露,而据日本媒体日前披露,伊藤忠在此项收购上投入金额约为100亿日元(约合7.58亿元人民币)。郑永刚透露,杉杉集团在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约118亿元人民币。那么,这次合资对于杉杉集团来说是否“贱卖”?对此,郑永刚予以了否认,他说:“这次的交易不是按照市值,而是按照账面净值来进行的,杉杉不存在贱卖的问题,而且杉杉也不缺钱,杉杉股份的负债率低于40%,集团公司的负债率更低,实际上,杉杉集团在这次的金融危机中没有受到大的冲击,从2007年开始,集团已经开始抛售高位资产,到2008年已经结束,我们手上有充足的资金,所以这次合资并不是看重资金,在和伊藤忠实现合作对接后,未来双方在国际化网络方面也将实现共享,这是花钱都买不来的。”
伊藤忠商社常务取缔役中国总代表桑山信雄则表示,“伊藤忠以前在中国的业务以外贸为主,是赚美金,但是到现在是要赚人民币”。伊藤忠已经意识到在未来要加大开拓中国内陆地区业务的力度。
合作未谈及置换锂电池业务
近期有传言称,杉杉集团或将与伊藤忠就置换锂电池业务进行商洽?对此,杉杉集团方面表示,杉杉锂电池业务现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其作为新能源的未来发展空间以及盈利能力非常巨大,但可以明确的是,杉杉集团及杉杉控股未曾与伊藤忠就置换锂电池业务相关问题进行任何商洽,也无锂电池业务置换上市的意向。(记者周裕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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