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重组大幕将启 多项政策支持三大钢企重组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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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铁重组大幕将启 多项政策支持三大钢企重组
2009年02月19日 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敲定宝钢、鞍本、武钢等为重组龙头联合重组条例年内出台钢铁业进一步联合重组大幕即将拉开。

  昨日,记者从《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得悉,国家将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宝钢、鞍本、武钢等三大央企在国内的联合重组中发挥先锋作用,力争三年内钢铁业联合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形成若干个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国内排名前5位钢铁集团产能达到45%以上。

  《规划》提出,2009年要遏制钢铁产业下滑势头,保持总体稳定。其中,粗钢产量4.6亿吨;消费量维持在4.3亿吨左右,直接出口维持在总量的8%左右。到2011年,国内粗钢产量5亿吨左右,表观消费量4.5亿吨左右,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维持在4%的水平。钢铁产业步入良性发展,粗放发展方式得到明显转变,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支柱产业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

  为实现这个目标,《规划》提出要加快钢铁业的联合重组。

  《规划》明确,进一步发挥宝钢、鞍本、武钢等大集团的带动作用,实现鞍本集团、广东钢铁集团、广西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和山东钢铁集团的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实质性重组;推进鞍本集团与攀钢、东北特钢,宝钢与包钢、宁波钢铁等跨地区和天津钢管与天铁、天钢、天津冶金公司,太钢与省内钢铁企业等区域内的联合重组。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5000万吨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集团;若干个1000万~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集团。

  同时,《规划》指出,要制定出台企业联合重组的政策措施,对重组企业可采用资本金注入、融资信贷、资产划转等方式,推进联合重组;对大型企业跨省(区、市)联合重组后的项目给予支持;落实好有关支持钢铁企业联合重组的税收政策。研究提出钢铁企业联合重组条例。据了解,该工作将由工信部牵头,发改委、国资委、国土部,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在年内完成。(徐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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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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