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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成散户认为可交换债券无法控制大小非减持

2008年09月08日 16:37 来源:深圳晚报 发表评论

  在7年前的牛市高点被轻易击溃之后,中国证监会周五晚间推出了一项以可交换债券疏导大小非减持压力的新规定。周末,专家机构对此新规进行了详细解读。据记者了解,目前专家对此新规影响的意见分歧对立,而根据全景网相关调查,高达近四成的散户认为新规对控制大小非减持基本没有作用。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解释推出新规时表示,推出可交换债券的目的之一是为上市公司股东提供融资的工具,“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东因经营上出现暂时的资金困难,不得不抛售股票以解燃眉之需”。

  投资可转债也可能面临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投资者在投资可转债时也可能面临风险。当股价下跌到转换价格以下时,可转债投资者将被迫转为债券投资者,因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债券利率,所以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因此,当投资者看空未来股市走势时,同样不会选择投资可转债。

  此前,除可转债新规以外,证监会已就大小非减持引入大宗交易系统、实施“二次发售”机制等。自4月份引入大宗交易平台以来,已出现了5起“大小非”违规抛售案例。而所谓的“二次发售”,即“大小非”不能直接向二级市场抛售限售股,需要通过券商来间接出售。据介绍,“二次发售”机制已经开始运行,已经有券商开始在大宗交易平台上承担起承销商的职能,不过仍有一些细节需要做进一步的安排。

  专家看淡新规提振市场作用

  海通证券宏观分析师汪辉认为,可交换债券新规的出台短期来看对持续走低的市场有积极意义,但他同时指出,尽管该规定推出的时间早于市场预期,对市场将起到一定的提振作用,但市场的最终走向仍主要取决于中国经济的基本面变化。汪辉强调指出,该规定给股东提供了一个选择权,特别是对于那些国资委不愿意减持的央企,提供了一条输血新模式,有助于缓解其一定期限内的融资压力。不过对一些民营“大小非”其实作用不大。

  上海证券研究公司投资总监朱旭华则看淡此政策的效果。他直言,准备推出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初衷,是基于融资这个大方向。在目前低迷的状态之下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受到一定限制,配股,增发等融资途径的成本很高,而上市公司资金链紧张,供需极不平衡。出于一种平衡市场供需矛盾的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管理层视线。朱旭华表示,从市场的认可角度来看,此举影响很大。但这个规定的推出或拟推出,反映到二级市场上却得不到认可。9月5日股市的大跌可能就有这个消息的预期。因为从长期角度来说可转换公司债券,最终的结果可能就是转化为股票这对于资本市场,无疑是抽血般的打击。(吕一冰)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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