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永雷、郁瑞芬夫妇违规买卖证券受罚30万元
2008年11月21日 2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 贾靖峰)中国证监会21日宣布对施永雷、郁瑞芬夫妇违规买卖阳光发展股票案的处罚决定。施氏夫妇因持股比例超过阳光发展总股本的5%而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被处30万元罚款。
2007年5月起,施永雷、郁瑞芬夫妇账户开始大量买入“阳光发展”股票,由施永雷决策和操作。2007年6月7日合计持股比例首次超过总股本5%。其后数日合计持股比例均超过总股本的5%,最高达5.62%,但并未履行公告义务。
中国证监会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持股比例达到并超过总股本5%应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施永雷是主要责任人。证监会已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决定给予施永雷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完)
【编辑:唐伟杰】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
每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