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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先涨价后道歉 消费者不要这样的"安慰"

2008年11月22日 11:18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备受关注的郑州市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已落下帷幕,郑州市物价局负责人20日上门回访了几位反对涨价的代表,并就“听证会上制止代表补充发言”一事,向听证代表委婉道歉。(11月21日《大河报》)

  众所周知,价格听证与消费者利益直接相关,公共产品价格听证尤其如此。增加消费者的话语权,让消费者与经营者公平博弈,十分重要。然而,在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上,物价部门不顾听证代表“反对涨价”的声音,多次制止代表发言,强制通过涨价方案,实在令人费解。

  当然,物价部门可以摆出反驳理由:23名听证代表中,18人赞成涨价,5人反对涨价,这样的涨价方案不该通过吗?且慢!暂且不论这18名赞成涨价的代表是否真正代表民意,像天然气这样事关民生福祉的价格听证还不能简单凭票数决定价格听证结果,而应该交由公众舆论充分讨论,寻求民意支持。

  如果是燃气公司反对消费者代表发言,倒可以理解。物价部门把本应该由利益攸关方消费者唱主角的听证会演成了物价部门与燃气公司之间的双簧戏,多次制止代表发言,这不是坐歪了屁股吗?听证会成了经营者与物价部门自说自话的“秀场”,根本不听取消费者的陈述意见,这样的听证会除了徒具观赏性以外,还有多少公平正义可言?

  现在,物价部门回访反对涨价的代表,就“听证会上制止代表补充发言”一事,向听证代表委婉道歉。固然显示出尊重听证代表的姿态,但是这样的道歉逻辑根本不值一驳。如果物价局有听取民意的诚意,为何不让代表在听证会上表达意见呢?听证会已经落下帷幕,天然气涨价已成既成事实。“猫哭耗子”式的委婉道歉除了作秀与安慰成分外,很难让人看出其中的诚意。在我看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如果不在与民争利的问题上摆正心态,单方面剥夺消费者话语权,只会加速消费者与经营者话语断裂,让消费者对政府公信产生更多的质疑。(叶祝颐)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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