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将大力发展旧货市场 鼓励二手车经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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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总局:将大力发展旧货市场 鼓励二手车经营
2009年01月29日 09:45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表示,将大力发展旧货市场,加快不同收入群体的联动消费,鼓励企业开展生活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业务,促进消费品升级换代。

  工商总局特别提出,将鼓励、支持汽车经销企业开展二手车经营,以促进汽车消费。

  工商总局同时也表示,将规范废旧物品市场的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国家禁止进入旧货市场交易的物资、物品,使废旧物品交易活动良性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旧货经营者必须在旧货市场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交易场所销售旧货。

  新华社电

【编辑:张中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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