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家:购买少儿保险有“四个注意”——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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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专家:购买少儿保险有“四个注意”
2009年02月01日 18:17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的一年,不少家长希望为孩子购买一份保险以增加保障。但是,重庆保险专家提醒,当前市场上少儿保险产品比较多,家长在投保少儿保险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不要重复投保。由于少儿保险比成人险便宜,一些家长愿意为孩子多买几份少儿保险,认为这样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保障。但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保监会特别规定了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最高限额,而且少儿保险不能重复投保,因此少儿保险的身故保障达到5万元或10万元即可。

  其次,投保品种勿需“求全”。现在保险公司为少儿设计的保险产品很多,主要有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教育储备金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几种。但是,重庆保险专家建议,家长为孩子购买保险应“量力而为”,最好按照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婴幼儿重大疾病保险和教育储备金保险的顺序购买。

  第三,保险期限不宜太长。目前保险公司推出的少儿教育金保险的现金返还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保单生效日起开始,每年返还一定数额的生存金;第二种是在约定时间开始每年返还一定数额的生存金,主要针对高中、大学阶段的教育费用,多以附加险形式出现;第三种是在约定时间一次性返还,不仅能提供一定阶段的教育费用,还可以提供创业金、婚嫁金、养老金等生存金。重庆保险专家说,如果家长仅考虑为子女准备高中、大学以及留学阶段的教育费用,可以选择在约定时间每年返还一定数额生存金的少儿教育金保险,而且保障期限不宜太长,一般保障到25-30岁即可。

  最后,关注“豁免条款”。“最好挑选有豁免条款的少儿保险产品,因为少儿保险中的豁免条款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可以豁免未缴的保费,而且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依然有效。”重庆保险专家说,有的公司规定,投保人因意外或者疾病导致身故或者全残均可以豁免;有的公司则规定,只有投保人身故才能豁免;还有的公司规定只有意外身故才能豁免,疾病身故或者全残不在豁免范围之内。(记者程正军)

【编辑:杨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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