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薪酬规定还需增补哪些空白?——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央企高管薪酬规定还需增补哪些空白?
2009年09月17日 08:35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16日正式向社会公布——

  央企高管薪酬该是什么样?

  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益三部分构成

  基本年薪与职工平均工资相联系

  央企高管薪酬由谁定、该怎么管?近年来倍受关注的央企高管薪酬现在有了新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中组部、监察部、国资委等部门16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

  目前,我国有136家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还有如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和保险企业。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央企高管薪酬的管理主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时借鉴国际上加强企业高管薪酬管理的做法,确定了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二是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三是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兼顾;四是坚持负责人薪酬增长与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五是坚持完善薪酬制度与规范补充保险、职务消费等相配套。“通过加强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使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做到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

  依据这份最新的指导意见,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益三部分构成。由于我国对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的配套改革政策还在试行中,《意见》重点对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作了规范。

  基本年薪与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联系,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按照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由企业一次性提取,分期兑现。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这主要是兼顾调动中央企业负责人积极性和调控企业负责人与职工工资收入差距两个方面。

  为切实形成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与实际经营业绩紧密挂钩的机制,《意见》要求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考核,将年度业绩考核和任期业绩考核结合起来,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科学设计体现经营盈利与风险控制的考核指标,合理确定经营目标,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核管理,根据业绩考核结果确定负责人绩效年薪。

  《意见》还明确了有关部门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监管职责。

  上市央企高管薪酬为何难管?

  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决定

  国资委探索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央企高管目前薪酬状况究竟如何?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2004年至2007年,国资委监管下的央企高管的平均年薪分别为35万元、43万元和47.8万元、55万元,年增长14%左右。2008年起,央企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较大,多数央企高管薪酬没有增长甚至在下降,如中国铝业普通员工降15%,高层降50%。但也有给高管大幅加薪的企业,如中石化上市公司。

  目前出台的这份指导意见,有专家认为会对央企集团高管直接产生效力,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却不易控制。国资委监管的136家中央企业,到2008年底总资产接近18万亿元,其中80%都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这些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应由董事会来决定。此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就曾表示,央企高管薪酬将逐步交给董事会来管,政府部门可以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但不能代替董事会。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