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将放宽——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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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将放宽
2010年02月27日 13:07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不再对进行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进行限制

  ●试点地外贸企业进口贸易均可以人民币结算

  ●广东第二批3000多家出口型试点企业名单已上报审核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已同意不再对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进行限制;试点地区具有外贸经营资格的企业都可以依法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贸易结算。

  依据这一精神,副省长宋海要求全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以进口业务为突破口,大力鼓励和引导非试点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而备受关注的新一批试点企业方面,广东省上报的第二批3000多家出口型试点企业名单已上报,正在审核过程中,获得批准的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不仅如此,记者获悉,第三批试点企业的筛选工作已在紧锣密鼓进行中。主管部门表示,企业筛选工作将尽可能满足企业参与试点的愿望。“已发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地区要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和引导银行、企业拓展试点业务;尚未发生试点业务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启动试点业务,实现零的突破。”会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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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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