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资源税改革启动 从价计征税率为5%——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新疆资源税改革启动 从价计征税率为5%
2010年06月02日 18: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6月2日电(记者 赵建华)从本月起,中国正式启动新疆资源税改革。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日对外公布消息称,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

  上月举行的中共中央、国务院新疆工作座谈会决定,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本月,中国公布了这项改革的细则。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新疆原油 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对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的纳税人、纳税方式、纳税额计算公式及其减免税等内容,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今后,应纳税额将与销售额直接挂钩。

  根据这一规定,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需要缴纳资源税。

  此外,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所谓的三次采油,是指经过两次采油后,继续以聚合物驱、三元复合驱、泡沫驱、二氧化碳驱、微生物驱等方式进行采油。借助三次采油技术,可以较大幅度地提高油田的采收率。

参与互动(0)
【编辑:闻育旻】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