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应询表示,缓缴社保费不会影响职工的社保权益。
桂桢介绍,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在缓缴工伤保险费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后,同样不影响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记者 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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