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市售乳制品均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质检总局:市售乳制品均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
2009年01月01日 21: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一月一日电(记者 刘长忠)记者今天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获悉,目前中国市场上销售的乳制品均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今天称,至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对九月十四日以后生产的乳制品连续开展跟踪监测,三十一次公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普通乳粉和其他配方乳粉,三十八次公布了液态奶的抽样检测结果,共二万八千二百五十七批次乳制品均符合相应的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在出现“三聚氰胺事件”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对二00八年九月十四日以前生产的,或未经批批检验三聚氰胺的乳制品,近三个月来,中国各乳制品生产企业根据质检总局等六部门《关于立即全面清理检查市场乳制品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全面进行了清理检查,经批批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加贴了专门标识,上市销售。对这些贴标上市的乳制品,各地质检机构专项抽样六千五百二十二个,均符合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表示,目前,中国市场供应的主要品种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液态奶)均符合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完

【编辑:张明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