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财长:货币互换协议有助巩固香港金融中心地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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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财长:货币互换协议有助巩固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2009年01月20日 18: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香港一月二十日电 (记者 文青)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今天签署货币互换协议。该货币互换协议实施有效期为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延期,而所提供的流动性支持规模为二千亿元人民币或二千二百七十亿港币。

  港府发言人表示,签署货币互换协议是人民银行和金管局在现有的合作基础上新增的一项货币管理合作机制。货币互换安排的建立,将有助于必要时为两地商业银行设于另一方的分支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加强外界对香港金融稳定的信心,促进地区金融稳定,以及推动两地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的发展。

  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货币互换协议的签署,是中央政府进一步支持香港经济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亦有助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金管局总裁任志刚在签署有关协议时表示,人民银行和金管局签署此协议是进一步加强两地金融合作的一个体现。货币互换安排的建立将有利于保持金融稳定,应付不时之需。同时,有关安排也有利于发展内地与香港两个金融体系的互助、互补和互动关系。

  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系教授苏伟文表示,香港人民币现时存量总值五百至六百亿元,互换协议即时有助香港人民币在量化方面扩阔空间;另一方面,亦有助解决过往香港与内地贸易过程中须要使用人民币时出现人民币缺货情况。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中央政府宣布在七个方面采取十四条措施支持香港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其中包括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货币互换协议。(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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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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