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需谨慎 “省钱宝”手机并不省钱
2008年12月15日 17:51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消协接到多起关于带“省钱宝”功能手机的投诉。
工商局向消费者发出提示,购买电视购物中的商品时,尽量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
消费者赵先生在电视广告中看到一则手机广告,广告称该款手机具有“省钱宝”功能,拨打长途电话只需0.15元/分钟。赵先生订购后发现,拨打长途电话仍按原价收费。
然而,由于商家主要采取电视销售和电话销售两种方式,多数消费者只知道销售公司的电话号码,无交易凭证,导致工商部门无法受理其投诉。(记者 王溪)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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