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中存假专家 电视购物是节目电视台担责——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20%中存假专家 电视购物是节目电视台担责
2009年03月17日 10:05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今日(16日)从北京邮电大学教授、中国电视购物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曾静平处了解到,该中心正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共同起草《中国电视购物节目标准》(以下简称“节目标准”),以期规范较为混乱的电视购物市场。

  昨日,中央电视台在“3·15”晚会中曝光了电视购物产品“好记忆学习枕”通过夸大宣传忽悠消费者,引起了公众对电视购物的广泛关注。曾静平指出,目前电视购物中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和假专家现象确实存在,“我们近期对全国电视购物市场做了一次调研,20%左右的电视购物存在着各种头衔的假专家”。

  “造成电视购物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是多头管理,商务部、广电总局、工信部、工商总局、卫生部、质监局等部门谁都能管,谁又都不管。”曾静平认为。

  按照节目标准,电视购物将被定义为节目而非广告来管理,“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早就规定了电视购物是节目,而我国的电视购物是舶来品,不管是按国际惯例还是为了电视购物管理的正本清源,都应当定义为节目”。

  曾静平说,节目标准出台后,此协会标准将会逐渐过渡到部委标准、国家标准,产生强制执行力。“今后电视台播放电视购物前,必须对主持人、嘉宾身份和所售产品质量、节目内容等进行审查备案,出现问题电视台要负连带责任。”

  “节目标准的出台,将对电视购物行业重新洗牌,混乱的局面将会大为改善,一批杂乱伪小的劣质企业将被淘汰,品牌电视购物企业将快速有序发展。经过升级换代的电视购物有望成为中国广播电视产业的强力增长点,成为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拉动内需、扩大就业的重要力量。”曾静平表示。

【编辑:杨威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