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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龙欲向新加坡捐古建筑 专家:若属于文物则违法

2013年04月08日 23:27 来源:中广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近日有消息传出,成龙将把他自己20年前收藏的总价值约合5亿元人民币的明清古代安徽建筑捐赠给新加坡的一所大学。对于成龙的决定,不少中国网友表示"遗憾"、"伤心"和不解,有人质疑成龙是否真的爱国,质疑他为何不把这些文物捐送给国内。当然也有网友认为,捐给谁是成龙的自由。由于连日来人们对圆明园文物海外拍卖的热烈讨论,有舆论将两件事联系在了一起,希望成龙将藏品留在国内。

  整个事件当中还涉及到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我们国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类似于安徽古建这样的一些文物,是不是可以以捐赠的方式捐赠到国外?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侦查监督处的陈运红检察官介绍说:“在通常情况下,我们国家是把清初作为一个文物的界定,清初以前都属于珍贵文物,清朝以后包括民国建国以后,它都属于普通文物,也就是说清以前的文物是不能买卖的,如果市场上发现了明朝的藏品,那么就可以明确的认定其违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也有人会可能会产生疑问,因为在民间市场上明朝的物品也并不少见,最普通的一个例子比如说(祥德炉),无论是民间市场还是拍卖市场都是藏家追捧的珍品,这种情况下为什么会认定为违法呢?这个问题也是需要从两方面进行看待,首先民间市场上的赝品很多,据统计市场上70%到80%的古玩其实都是仿品,仿品本身是属于艺术品不属于文物,所以就买卖这种艺术品是谈不上违法。其次也不是说所有在清初之前的文物都不允许买卖,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有艺术品经营资质的单位,经过国家文物部门批准以后它是可以进行指定的文物买卖,所以老百姓通过这种渠道购买的文物也是属于合法的。有以下三种情形是老百姓需要引起重视,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出土文物它是不能买卖的,因为出土文物是属于国有的文物。第二个博物馆藏的文物以及国家的一、二级文物也是不能买卖,因为博物馆馆藏的藏品如果出现在市场的话一定是来路不明的物件,一般来讲都是通过盗窃等非法渠道它流出来的。第三个就是古遗址也绝对不能碰,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国有的不可移动的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建等这些文物是绝对不允许买卖的,以上就是界定文物买卖的是否违法一个标准。”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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