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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庆东不服判决上诉 网友:不管输赢你都赢了

2013年05月21日 09:58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孔庆东

  骂网友“狗汉奸”被判道歉并赔偿,自称是轻微言语冲突,对方是另有用心

  信息时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微博上辱骂网友是个“狗汉奸”, 北大教授孔庆东被网友告上海淀法院,因侵犯名誉权被判向网友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等。

  孔庆东不服判决,已向一中院提起上诉,上午一中院称,尚未收到上诉书。

  骂人“狗汉奸”引起祸端

  2012年5月6日,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发表《立春过后是立夏》的一首七律。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生关凯元就此提出意见,称“格律不对……好歹孤仄孤平不该犯”。

  根据公证材料显示,孔庆东回复关凯元“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

  被骂者索赔250元要其道歉

  关凯元称,孔庆东的回复很快就被多人转发并在网上传播。关凯元起诉要求孔庆东发微博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250元。

  法院认为,孔庆东的言辞明显含有侮辱性语言,通过网络传播、转发、继续传播,造成了认识关凯元的人会对他降低社会评价。孔庆东的行为属于侵权情节较轻,法院一审判决其在全国发行的报刊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及公证费1000元。

  孔庆东在微博里表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他已提起上诉。对于这种“轻微的言语冲突”, 关凯元以此兴诉、恶意缠诉,另有用心。

  “无论是网络虚拟世界还是真实的现实生活中,如此轻微的言语冲突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不计其数,如果按照一审判决,将这种每时每刻都在网络空间发生的轻微言语冲突界定为名誉侵权,将会发生无数的现实诉讼,甚至扩大了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冲突,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孔庆东说。

  网友气愤

  @老树林:骂人有本事,承认错误就没有胆了。疯狗咬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huajiong2011:孔庆东就是条疯狗,200块拿去买狗粮吧。

  @Eric_粮民:北大现在真是海纳百川阿,重口味!啥人都可以成教授!

  @小宝大宝:本来我读大学的时候,买过很多孔庆东的书来看的,但是,现在,我发现这个人作为一个大学教授,不大及格;个人文学修养还可以,但是人品不行。

  挺孔派

  @孔庆东:汉奸国贼,永远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腿。

  @hetomwon:用博弈论来说的话,孔和尚你的上诉官司不管输赢,反正都是赢了。

  @超末流:洒脱无羁的和尚遇上了执拗内闭的“小清新”。以狗汉奸为辱,尚可救药。只是有司小题大作,借题发挥。即使重压之下,也不该如此龌龊才是。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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