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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魁智、海霞等40人被聘为监察部特邀监察员

2013年11月03日 13:0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天从中纪委监察部网站获悉,11月1日,监察部在京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聘请于魁智、马怀德、王义夫、海霞等40人为特邀监察员。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会上强调,要建立完善相关情况通报制度,使特邀监察员能够更好地了解有关工作情况,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黄树贤在向特邀监察员通报情况时,希望广大特邀监察员围绕反腐倡廉中心工作,发挥咨询作用,加强理论政策研究,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深入发展;发挥联系作用,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和关切;发挥宣传作用,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坚定各方信心,为反腐倡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发挥监督作用,帮助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黄树贤强调,监察机关要努力为特邀监察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要建立完善相关情况通报制度,使特邀监察员能够更好地了解有关工作情况,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制,合理安排特邀监察员的活动,努力把特邀监察员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

  新闻内存

  监察部特邀监察员名单

  丁毅黎(女) 于 宁 于魁智 马怀德

  毛宗福 文宗瑜 王 毅 王义夫

  王以新(女) 王丽方(女) 过 勇 任建明

  刘 斌(女) 李 溦(女) 李忠杰 吴玉霞(女)

  吴忠伟(女) 张风雷 张征宇 张新民

  陈 芸(女) 陈立奇 罗 杨 周淑真(女)

  郑跃文 房 宁 孟孝忠 赵映东

  贾文勤(女) 顾 晋 顾红雅(女) 徐 雁

  唐 宁 海 霞(女) 董祚继 谢鹏程

  窦灏洋 蔡 勉(女) 樊东升 霍 勇

  监察员泄密将追刑责

  近日中纪委网站公布的《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规定,特邀监察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办法明确,特邀监察员应当充分发挥咨询、联系、宣传、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参与行政监察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参加监察机关开展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工作;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记者 刘一)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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