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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古建保护试行社会认领 需明确古建用途

2013年12月18日 15:07 来源:太原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晋城市旅游文物局获悉,晋城市将在2014年寻求文物保护新思路,除了要求市级抢救性文物经费财政预算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外,还将先行先试面向社会认领县保和未列入文保单位的古建。

  山西是中国古建筑遗存最多的省份,总量多达28027处,其中木结构建筑上起魏晋,下至民国,时代连续,品类齐全。这些品质超群的古建连同附属的彩塑、壁画等,共同构成了独一无二的中国古建筑标本体系。

  位于山西南部的晋城市的市保及市保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共计600处,居全省第一。截至2013年5月,晋城市共有国保65处,省保23处,市保512处,县保68处。全市现有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共计34处,居全省第一。

  近日,晋城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及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全市文物保护状况没有有效改善之前,市级抢救性文物经费财政预算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有文物保护任务的乡(镇)、行政村,根据各自经济状况,也有义务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文物保护。

  此外,晋城市政府还要求明确县、乡、村三级责任,落实基层文保机构和保护员的看护责任,确保文物单位24小时有人看管,防止文物被毁被盗。

  针对县保和未列入文保单位的古建筑,晋城市将先行先试面向社会公开认领,实现文物保护和社会利用双赢。

  据介绍,认领人在认领期间,要承担文物的维修和维护费用,保持文物古建筑的风貌。同时,古建筑认领要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可以居住、作为游览场所和博物馆。如用于其他用途的,应当由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批准实施。(记者王学涛、马志异)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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