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译者诉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获赔11.5万
导读:新世界出版社出版发行了署名“马爱侬”编译的涉及5种语言、13种图书的外国文学名著,翻译家马爱农将其诉至法院。2014年1月2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宣判,新世界出版社构成不正当竞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出版发行署名“马爱侬 编译”的涉案图书,赔偿马爱农经济损失10万元,赔偿马爱农合理费用1.5万元。
马爱农先后翻译有《绿山墙的安妮》、《绿野仙踪》、《地海巫师》和《哈利·波特》系列图书,是我国知名翻译家。2013年6月,马爱农发现当当网、卓越网等均在销售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署名“马爱侬 编译”的外国文学名著,包括《爱的教育》、《捣蛋鬼日记》、《男孩彭罗德的烦恼》等十三本。她的亲友同事看到后都以为她是这些名著的翻译者,但同时又都认为她不可能翻译如此众多的名著,有可能是她剽窃抄袭他人的译著,致使她对此烦扰不已。为此,马爱农认为新世界出版社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仿冒她的姓名出版发行上述图书,误导消费者,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并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马爱农在外国文学翻译领域已经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马爱农的姓名已经成为其翻译作品的来源标识,具有指引读者辨别作品来源的功能,故马爱农的姓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马爱农的姓名或与之相近的姓名,误导读者。
新世界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涉案图书均为外国文学名著的翻译作品,与马爱农二十余年翻译工作的成果相同或类似。“马爱侬”与“马爱农”读音相同,仅有“侬”与“农”一字之差,且该差别仅体现在汉字的偏旁部首上,往往使人在不经意时予以忽视,足以使读者误认为该十三本图书为马爱农翻译。该十三本图书显然属于仿冒马爱农姓名的图书。
新世界出版社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孙豆豆的笔名确为马爱侬,未对署名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而且具有利用马爱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正当地增加涉案图书销量,以此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意图,违反了市场竞争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对马爱农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应当为此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记者 罗皓菱)
赔偿:著作权官司的困境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为,对于赔偿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马爱农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因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所遭受的具体损失数额,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新世界出版社因此所获非法利益数额,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判决如下:新世界出版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出版发行署名“马爱侬 编译”的涉案图书,赔偿马爱农经济损失10万元,赔偿马爱农合理费用1.5万元。
对此,马爱农认为法院认定新世界出版社构成不正当竞争是值得肯定的,但赔偿数额与索赔数额50万元差距很大。而且平均到单本书,每本书侵权数额定的仅有7000多元。考虑到这类侵权的伪作对图书市场造成的危害,这样的判罚力度尚不足以对侵权者构成有力的打击和惩治。
马爱农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辉认为:判决认定的侵权事实明确、具体,适用法律也比较到位,但判决赔偿数额偏低。我们无法获知新世界出版社违法所得的数额,在确定经济损失上确实存在困难,只能由法官酌定。这也反映出著作权官司普遍存在的困境。(记者 罗皓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