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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7家公园物业存在经营行为 4家被关停

2014年03月07日 13:2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从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市城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市公园设置会所和高档餐厅的专项检查,对城市公园运营管理中存在的公园物业承租方建立为少数人服务的餐馆、会所等情况进行了摸底和整治。据统计,我市共有7家公园物业存在从事餐饮等经营的行为,目前,相关整治已经落实。

  据介绍,全市共检查了40个由政府直接投资管理的城市公园。其中存在出租物业从事餐饮经营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城市公园共7个,分别为市属城市公园皇岗公园、荔枝公园、东湖公园、洪湖公园、园博园以及南山区属四海公园和中山公园,涉及违规经营的具体物业共14处。

  具体情况是,一是存在为少数人提供服务的场所有3家,分别是洪湖公园的洪湖茶艺室、皇岗公园的弈园和山海轩;二是提供一般大众化餐饮服务的酒楼有6家,具体为荔枝公园的来来御苑,东湖公园的东湖酒家、福多客、老山阳、裕香楼,以及南山区中山公园的银苑酒楼;三是提供一般茶艺休闲服务的场所有3家,具体为荔枝公园的荔湖茶室、东湖公园的湖山茶庄、四海公园的茶艺馆;四是提供公共展览服务的场所有2家,具体为园博园的宝安园和听香苑。

  对于有会所经营行为的场所,洪湖公园的洪湖茶艺室、皇岗公园的弈园、荔枝公园的荔湖茶室和南山区四海公园的茶艺馆已被各公园管理单位关停,将改造为公共文化休闲空间,皇岗公园的山海轩将取消所有内部接待服务,改造为公共文化展示厅。

  据悉,下一步,市城管局将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人,强化管理,防止回潮,并以《深圳经济特区绿化和公园条例》的修订为契机,以法律的形式禁止擅自改变城市公园内现有场地和设施的用途,建设任何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和餐馆,市民若发现公园物业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可拨打监督电话12319投诉。(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崔嵩)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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