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电视养生类节目需制定更加完善的准入标准

2014年10月21日 16:58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期严格规范、整顿电视养生类节目的制作和播出,不仅要求各级广电播出机构停播“健康365”“杏林好养生”两档养生类节目,还出台有关文件,强化对养生类节目内容和形式的审查把关,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提升电视媒体社会公信力。(相关报道见10月19日《兰州日报》一版)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也越来越浓厚,养生话题受到了全社会,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强烈关注。为此,各级电视台开办了众多不同类型的养生节目。很多健康类节目在宣传健康生活理念、养生保健知识普及,以及疾病预防等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也受到广大观众的欢迎。但是也有些电视台播出的养生类节目,借助社会公众对健康养生节目的需求,采取夸大宣传、明星主持,植入广告等方法,甚至假借患者、观众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直接或间接地为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院做广告。这些以养生为噱头的节目现在屡见不鲜,甚至正在逐渐泛滥。打开电视就会发现,经常在下午时段,有超过一半的省级卫视都在播放此类养生节目,非上星的地方频道则更多。

  这些所谓的健康养生类节目,主讲人往往以各种名头很大的“专家、学者、名老中医”甚至是在中老年人群中颇具人气的演艺明星为主持人,不是以座谈就是以讲座的形式,先普及一些健康常识,然后来一段疾病讲解,语言鲜活生动,形象专业可亲,很容易引起观众兴趣;而在生动活泼或危言耸听的疾病防治讲解中,主讲人以各种例证“不经意”地介绍出某种产品对此病的神奇疗效,而为了证明疗效之确切,中间总有现场观众声泪俱下的讲述该产品如何帮助自己战胜病魔的故事。这些颇具蛊惑力的言辞、例证,经常会把老人忽悠的信以为真,尤其是一些老年病、慢性病患者,多年的医治不彰,往往会被主讲人的“专业学识”和“语言艺术”所折服,被现场观众的“言传身教”所鼓舞,在不知不觉中被“洗脑”,接受其讲解中植入的广告。事实上,这些由社会上的传媒公司制作的养生节目,表面上讲授的是“健康知识”,背后念的却是促销产品的“生意经”。通过购买电视台的播出时间,以正规电视节目的面目出现在公众面前,为的就是忽悠观众,为的就是推销产品。殊不知,这些所谓的“金丹妙药”,如果真能如其所吹嘘的那样具有神奇疗效,早已经可以拿到诺贝尔医学奖了。

  面对日益泛滥的养生保健类节目,确实应该进行有效的整治了。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电视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凡在专家资源、节目资金、制作能力等方面不具备条件的电视台,不得盲目跟风制作养生类节目。明确演员和各类社会名人不得担任养生类节目主持,养生类节目严禁出现明示或暗示治愈率、有效率等功效的内容,建立养生类节目备案管理制度等。这些规定规范了养生类节目的制作标准,提高了准入门槛。对净化荧屏,树立媒体公正形象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养生类节目仍然具有巨大的观众需求,仅仅是“禁”的方法还只能是一时之策。从长远看,健康养生类节目,应以给公众提供科学、健康、正确的养生保健知识为主要内容,必须体现出此类节目的公益性,因此还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准入标准。徐晓兵

【编辑:宋宇晟】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