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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退休金的古人如何养老?

2019年04月03日 16:1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没有退休金的古人如何养老?

  【关键词】 家庭养老、存留养亲、补给侍丁、官为存恤

  养老是文明社会的永恒主题,孟子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父慈子孝属于中华传统美德的生动写照,每个时代都有与社会文明相吻合的养老制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于当代的养老制度建设有何启示?古代没有“退休金”的寻常百姓,又是如何养老的呢?

  百善孝为先

  “家庭养老”为主

  在古代,百善孝为先,“家庭养老”是最传统的也是政府所倡导的,这也是古代养老的主要途径之一。家喻户晓的电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就有相应的刻画。

  剧中,六姑娘明兰的亲母很早就被暗害致死,也不受家庭成员的重视。但她藏起聪慧掩盖锋芒,小心地为自己铺路。她积了一些私房钱,养老不成问题。而当盛家衰败之后,明兰的父亲盛纮决定回乡下养老,大娘子和林小娘陪伴,这又是一处养老的写照。再者,盛老太太虽然只是盛紘的嫡母,不是亲母,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盛紘作为一家之主,对于老太太感恩戴德毕恭毕敬地侍奉养老,体现中华传统精髓的孝道,更是优良品德的传承。“涌泉跃鲤”是二十四孝的第十则故事,讲述了汉代姜诗和他的妻子孝敬婆婆的感人故事,古代家庭养老模式的社会风气,就是这样潜移默化地养成的。

  先秦时期,国家就将养老问题纳入制度,《礼记·王制》规定:“五十异粻,六十宿肉,七十贰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离寝。”意即家中50岁的老人吃细粮;60岁的老人吃肉;70岁老人增加副食;80岁的老人吃饕餮珍馐;90岁的老人需在床前伺候饮食。虽然这套饮食规定在当代看起来非常不科学,但在物质贫乏的年代,最好的美食都供给家中老人享用,体现“孝”为“忠”之基础,统治者以孝治天下的美好观念。

  另外,有关减免徭役的政策,《礼记》:“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从政。”意即家中有80岁和90岁以上的老人,则儿孙可以相应地减轻徭役。如果长辈有疾病需要有人照护,则儿孙中可有一人不服徭役。

  汉朝,推行“以孝治天下”的孝道,对养老问题更加重视。特别是对“家庭养老”,有着极严的规定和要求,“养老令”在整个汉代一直遵行。汉律还规定:不赡养老人者,要在闹市执行死刑并示众。汉高祖刘邦曾做“鸠杖”赠送高龄老人,并成为一种制度,这种“老年证”的实用物象征特殊权利,有学者称其为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相当于今天的老年证。

  唐代继承了汉代给老人“赐杖”和“免税”等诸多做法。《唐大诏令集》:“八十以上各赐米二石,绵帛五段;百岁以上各赐米四石,绵帛十段;仍加版授,以旌尚齿。”太宗对于老人的赏赐种类繁多,以粮食、生活用品、纺织品等为主。除了物质供给,“色养”还让家中的老人精神愉悦。唐代律法还规定,父母在,不远游,不能存私房钱。如此规定,是为让子孙尽心尽力照顾好老人,较好解决“空巢”现象。

  宋、明、清各朝的规定,依然有免除老人子孙赋税的待遇,同时都延续对老人丰厚的赏赐,比如朱元璋下诏:老者,只要品行善佳,都会记录以备国家财政补贴和资助。明代中期敬老达到新高度:百岁以上的老人,国家会定制华美的寿装,给予国家奖励。而《大清律》规定,孩子贫困而不赡养导致父母死亡的,要按照过失杀人的刑罚,判处儿子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面向“不能自养者”

  养老机构最早源自南北朝

  对于孤苦无依的老人,则有“存留养亲”“补给侍丁”等制度,并且越到后期这些制度就越完善。例如,南北朝为保证老人有子孙养老送终,北魏首创“存留养亲”制度,沿用到清代。存留养亲是指犯人的直系亲属年老,但家中没有其他人可以赡养老人时,对于非犯重罪的犯人,允许他们通过一定的程序得到从宽处罚,让他们留下来照料老人。唐令还规定了“补给侍丁”制度,对80岁和90岁以上的老人,政府会安排相应的护工。

  古代还有处于辅助地位的由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养老。如宋、元、明、清都曾实行“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养者,官为存恤”。南北朝时期创办“孤独园”,就是现在的养老院,在唐代宋代得到推广,宋朝民间的养老院兴起。明朝还加大养济院的数量与规模。即便到了清末国家较为衰弱之际,对养老的支出也丝毫不吝啬。当然,这些古人的养老制度记载于官方史料之中,是否全面得到落实并无法保证。

  另一方面,古代人的寿命比较短,天灾人祸等因素及科技医疗水平的不发达,古人活过60岁的普遍很少。在古代高寿是吉祥的象征,如果有人的寿命达到了八九十岁以上,当地官府还会上报中央,而皇帝则会奖励当地官员,所以在古代高寿的老人不仅有当地政府养、国家养,就连地方乡绅地主都会乐意出钱养的。

  古代官员可获“分档”退休待遇

  中国古代官员退休以后的养老,却优渥于百姓。“致仕”最早源于周代,汉之后形成制度,这是古代官员正常退休的称呼。一般致仕的年龄为70岁,汉代只有高级官员有“致仕”,致仕条件是年老,或身患疾病。

  汉代规定,俸禄两千石以上的高官,退休可以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功勋非常卓越的少数官员,甚至可以享受原俸。另外,在退休时还有一次性的赏赐,如钱、黄金、粮食、房屋、车马等;唐朝官员在退休方面明确了“七十致仕”,如果不到70岁,但体弱多病的人也要退职。除非皇帝特批,否则唐朝官员退休后没有退休金,但能得到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宋朝虽同理,但没有执行,所以导致朝堂都是老弱病残。因为退休只能拿到斗俸,所以官员千方百计拖着不退休;明朝开始,退休年龄提前了10年以上,只要年满60岁,就鼓励退休;清朝官员退休年龄也为60岁,如果没满60岁因病提前退休没有俸禄可以领取,而满60岁又有世职的可以领取半俸,但对有特殊功勋的官员,则全数分发。

  文/王珉

【编辑:丁宝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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