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首”“兔首”拍卖能被阻止吗? 国外反应不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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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鼠首”“兔首”拍卖能被阻止吗? 国外反应不一
2009年02月11日 11:02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圆明园流失文物鼠首和兔首雕塑将于2月23日在法国巴黎拍卖的消息自传出之后,一直为国人广泛关注。为了追回国宝,2008年底,由中国85名律师组成的“追索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诉讼律师志愿团”向法国佳士得拍卖公司发出抗议。记者于日前向律师团首席律师刘洋询问了事件的最新进展。

  律师函已正式发出

  此前有媒体报道,曾有几家文化机构有意申请成为诉讼主体。刘洋解释,经过律师团认真的审核,最终认定这几家机构属于纯文化研究机构,不具备原告资格。目前已被正式确定为原告的全球爱新觉罗家族宗亲会是一个由清皇室后裔组成的社团,而圆明园曾是皇家园林,当时属于清皇室所有。按照法国法律规定,有些团体和协会尽管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但与事实有一定的关联也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法国法律的规定,诉讼主体在诉讼之前需先垫付一笔诉讼费。据律师团估算,涉及到估价2亿元人民币的文物拍卖事件,需要诉讼费用约40万元人民币,2月6日,一家房地产公司已表示愿意出资。但是,如果胜诉,将支付给文物持有人的少则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人民币的补偿金目前还没有着落。

  2月7日,律师团向法国佳士得拍卖公司正式发出两份律师函和律师声明,主要内容是声明鼠首和兔首是法国人从中国抢掠的,如果佳士得代理拍卖了这两件文物,他们的行为等同于销赃。这意味着此事已从基础准备阶段进入法律程序。

  国外对此反应不一

  中国律师团追索鼠首、兔首的行动在法国也引发了许多争论。不少法国公众认为文物应该还给中国,还曾经有很多法国人去拍卖公司门口示威,要求拍卖公司取消拍卖会;另一部分法国人则认为,虽然这些文物是中国的,但是毕竟已经过了那么多年,所以中国无权要求返还文物,有些法国人甚至说:“如果这个得还,那卢浮宫里的东西是不是都得还了?我们得组织律师团应诉。”

  许多国外媒体对此也十分关注,近日,刘洋在接受美联社记者采访时就遭遇到了律师团是不是在作秀的疑问。对此,他的回答是,律师组团追讨文物的初衷是“把追讨文物的声音发出去”。作为律师,律师团成员坚决维护国家的尊严,不愿意仅仅停留在道德规劝层面。而之所以如此高调地进行公益诉讼,他说主要是为了给文物的可能购买者及拍卖公司以一定压力,阻止天价拍卖会的顺利进行。

  文物回归需要多方配合

  国家文物局强调不支持“回购”那些由非法途径流失海外的文物。因为对文物在商业拍卖层面上过多炒作和渲染的结果,只会让那些利用中国人的爱国热情投机赚钱的商人获利。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我国反对以拍卖形式出卖我国文物;其次,在尊重收藏家意愿的基础上,希望能通过相应的补偿以回赠的方式追回。中国曾加入国际统一司法协会的《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约》,与多个国家签署双边协定:任何因战争等原因而被抢夺或丢失的文物都应归还,没有时间限制。这两件文物都是由于战争原因被掠夺到海外的文物,根据国际公约,要在道义上进行呼吁和追溯,希望将其返还。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员王冠英曾经为出版《海外中国文物记录》和国外许多收藏中国文物的博物馆接触,他深知海外流失文物回归中的种种复杂问题和无奈之处。王冠英支持政府机构“不支持回购”的观点。他认为,虽然在过去文物回购中爱国华商的义举非常值得敬佩,但是客观上也造成了文物拍卖价格虚高的事实。

  对于诉讼律师志愿团追讨文物这种民间行为,王冠英认为,虽然最后要想获得理想结果的难度较大,但通过动员社会和民间的力量是实现流失文物的回归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位文物法律专家对记者说,涉及文化财产保护的国际公约虽有10余个,却很不完善,整个规则体系只是由国际道义来维系,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因此,在国际法律框架下追索文物仍是困难重重。有专家建言,只有坚持追索历史上流失文物的严正立场,联合主要文物出口国共同行动,寻找确凿证据,外交与法律手段并用,政府部门与民间组织相互配合,方能达到最佳效果。

  因为战争掠夺或其他非法途径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的所有权属于中国,虽然它作为文化遗产和艺术成果可以全世界共享,但是这种文物的主权是不能够共有的。那些质疑我们的保护能力和声称流失海外的文物也是在宣传中华文化的声音都是站不住脚的。对追索流失海外文物的问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曾表示:“我们将继续与外交、公安、海关等多部门加强合作,完善文物追索长效机制,加大追索文物的力度。”

  作者:黄鑫 陈璐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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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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