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心武被盗名反成被告 丧妻之痛中又遭遇官司——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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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心武被盗名反成被告 丧妻之痛中又遭遇官司
2009年06月12日 08:26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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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妻之痛中又遭遇官司

  刘心武被盗名反成被告

  前几年,因在央视百家讲坛主讲《刘心武揭秘红楼梦》,著名作家刘心武的名字可谓家喻户晓,近几年他却足不出户,一直守护在病重的妻子身边。但让他想不到的是,在丧妻之痛中,又遭无妄之灾,因一套翻译图书侵权,有人把他告上了法庭。昨天,记者得知此事后,采访了刘心武本人,他希望“应该把目前出版业里所存在的为了赚钱不惜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的病症,好好诊治一下。”

  看到书时几乎当场晕厥

  刘心武告诉记者,一位叫王干卿的先生,从书店购得一本由中国对外翻译公司出版,封面上印着他主编的“语文新课标必读·世界文学名著·名家导读版”的《爱的教育》一书,认为书中的译文剽窃了他的译文,因此,向法院知识产权庭起诉,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作为第一被告,刘心武则成了第二被告。

  “我要向王先生和社会各界说明一个情况,就是我不曾跟该出版公司签署过任何同意担任他们这套书的主编的文件,在王先生作为原告的官司出现以前,我也未见到过任何一位该出版公司的人士,他们也未跟我通过哪怕一次电话。”因此,刘心武于今年6月5日主动约见该出版公司的人士,“来了一位张高里副总经理,在我追问下,他才告诉我他们这套封面上印着我主编,而且3年里竟然已经出到了65种。这位副总经理来见我之前,我强调必须带来所有这套书的样书和书单来,但是,他来时居然不带。后来当我见到一大箱未跟我签约却本本封面上印着我肖像和我名字并说是由我主编的样书时,几乎当场晕厥。”刘心武质问:你们为什么不来跟我联系?为什么不跟我签署担任主编的文件?为什么长达3年的时间里不给我这些印有我肖像印着我主编的图书的样书?

  没签过文件没拿一分钱

  出版方负责人回答他说,从小读刘心武的书长大的,敬重他,但觉得他高不可攀,够不上……另外还说他们是和一家民营公司合作,以为那家民营公司跟刘心武代签过有关部门文件。刘心武告诉记者,他根本没有和所说的那家公司签署过有关的任何文件。“一定有人以为我挂名这套书主编得了许多钱,但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并没有给过我一分钱的主编费!”

  刘心武说,这套盗用他名义主编的书大约从2006年初上市,那正是《刘心武揭秘红楼梦》在央视百家讲坛热播和书籍热卖的时候。“他们‘搭车’以我名字卖书,是敬重我还是钻钱眼?相信社会自有公论。这套书的销售对象是在校学生,这些学生的家长多半在30多年前读过我的《班主任》,盗用我的肖像与名字大概能提升见到这些书的学生家长掏腰包购买的决心,但他们居然对我瞒天过海,这对我和见我主编才增加了购书欲望的人们,是严重的心灵亵渎。”

  相信法院会有公正宣判

  王干卿先生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提起诉讼,将出版公司和刘心武作为共同被告,刘心武表示是可以理解。北京西城区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立案审理,也是合理的。“今年6月5日我已应传到法院见到此案法官孙敬,跟他说明了情况。在王干卿诉案中,我没有丝毫法律责任。我在丧妻之痛仍浓时,又遭遇这桩官司,而且发现自己竟被人欺瞒侵害到如此地步,真差点气背过去。”但他冷静下来一想,这也是人生赋予的百味。“相信法院会有公正的宣判。但我在这件事情上的无辜,是必须辩白的。”

  法官认为,刘心武的遭遇不属于著作权范畴,应属于肖像权、姓名权方面被侵害。刘心武表示,只求安静。虽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但当务之急是从丧偶的痛苦中自拔和保重身体。“我期盼社会各方面明了真相,即使不能给予我帮助,至少不要就此事给予我更多的精神干扰。同时,我也希望有关主管部门和舆论界,能通过对这件事的追究和分析,把目前出版业里所存在的为了赚钱不惜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的病症,好好诊治一下。”

  本报记者 蔡震 文/摄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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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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