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老板状告“河北版”《不差钱后传》抄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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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一老板状告“河北版”《不差钱后传》抄袭
2010年03月15日 13:53 来源:长城网-河北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3月1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一家公司老板尚卫民诉河北某电视娱乐节目抄袭案正式立案——2009年春晚,赵本山、小沈阳等人的精彩演出让小品《不差钱》一夜爆红,该娱乐节目在今年元旦期间编排播出了“河北版”的《不差钱后传》。该节目播出后不久,尚卫民在网上发现“河北版”《不差钱后传》的视频,认为涉嫌抄袭他在2009年2月创作的小品剧本。

  尚卫民将电视台及出演节目的明星博林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并道歉。

  事件 作者称小品剧本被抄袭 

  尚卫民是黑龙江人,是上海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老板。

  尚卫民称,他从小就喜欢赵本山的作品,后来尝试写小品剧本,并试着为赵本山量身创作一些作品。

  2009年春晚赵本山演出小品《不差钱》后,尚卫民于同年2月份创作完成了小品剧本《不差钱后传》,随后在一些网站和论坛进行了公开。

  今年3月1日,当他上网浏览网页时,忽然看到一个视频版的《不差钱后传》。他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后,发现是河北一家电视台编排的作品,并且“除了上半部分做了些改动,下半部分与我的作品基本一样。”

  尚卫民认为,电视台编排的小品中,小沈阳变魔术变出皮鞋、英文版的二人转、丫蛋诗朗诵“你是多愁善感的乌鸦……”等多处情节均在他的剧本中出现。

  进展 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 

  因与该娱乐节目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尚卫民将电视台及出演该小品的演员博林告上法庭。

  “电视台的播出,使剧本的剧情结构及部分台词在观众中曝光,导致整个剧本失去原创演出的价值。”尚卫民表示,该剧本是其专门为“本山传媒”创作的,花费了他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至于为何将博林一起告上法庭,尚卫民认为,因为小品《不差钱后转》的存在,让两被告从中直接或间接获得了巨大的利益。

  “剽窃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两被告无视国家法律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给我带来严重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尚卫民称,他诉求两被告在自己工作所在地的《新民晚报》及户籍所在地《黑龙江日报》上公开道歉,并赔偿他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

  回应 节目方称是“二度创作”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编排播出该小品的栏目组。

  栏目组负责人称,他们初步认为该作品并不构成侵权,因为作品创作时,工作人员综合了方方面面的大量素材,并由演员在演出时进行了二度创作。对于其中所谓的雷同情节,该栏目组负责人认为并不构成纯粹的抄袭。

  得知被起诉到法院后,栏目组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记者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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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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