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悟本书被质疑引出新问题:把买回来的书退回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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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悟本书被质疑引出新问题:把买回来的书退回去?
2010年06月02日 18:48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把买回来的书退回去?

  ——张悟本热销书被质疑引出新问题

  编者按

  “先例”会不会成为“惯例”?书籍内容优劣真伪的评判标准是什么?是主管部门、广大读者,还是社会舆论?有没有客观公正的第三方仲裁?看来,由一本书引发的一场风波短时间内难以平息,毕竟,精神产品与物质产品有着根本不同,因此引起的种种思考值得方方面面重视。

  热销中的图书《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允许去书店退货,理由是作者学历造假,书籍内容涉嫌欺诈。全国各地书店的联袂之举,开了图书因内容争议而允许退货的先河。

  但图书内容属性不像其他普通商品那样假冒伪劣易辨,图书内容也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之内。“退书”是各大书店维护形象的一时之举,还是会在今后形成机制和流程?记者做了一番了解。

  京沪书店接受退书

  上海书城和博库书城在三天前把张悟本的热销书《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撤下。博库书城公开接受读者退书,上海书城并未公开表示接受退书,但亦有读者凭小票获得了退款。5月31日,博库书城共退了50多本,而昨天截止至16时15分,共退了24本;上海书城的日退货量也在20本上下。其中大部分来退书的读者表示,都是因为看了媒体关于张悟本事件的报道来退书的。

  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王府井新华书店从5月31日起把这本热销书撤下,读者凭购书小票可以到购买该书的书店退货。

  让书店方头疼的是,退书过程中,有些读者没有收据小票还坚持到书店要求退书。还有个别读者,会拿着购书小票来退自己从网络上买来的低价书或者盗版书。

  企业行为没有先例

  博库书城宣传经理朱兵表示,书店都有自己的退书规定,一般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是在同一天同一个书店买了两本同样的书,书店都能给予退货。此次退张悟本的书可谓是一个先例。“‘排毒神医’林光常出事以后,他的书只是下架,没有办理退书,但是这次既下架也退书。”

  《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在上海书城约有6000本的销售量,博库也卖出3000本。两家同时表示,撤柜和退书主要是考虑这本书的社会影响力实在太大,为了维护读者利益而这么做。上海书城总经理沈勇尧承认这是一本正常出版物,但内容争议过大,退货是为读者负责。朱兵说:“既然连张悟本门诊费都在退了,为什么他的作品就不能退呢?我们觉得国有大型书店必须在这件事上有作为,卖书不仅仅是为了赚钱。当然,允许退书也是为书店的企业形象考虑。”

  记者从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发行处了解到,本次退书是企业自身行为,政府管理部门目前尚没有就此事过作出指导性意见。“以往只可能在书籍倒装缺页、印刷错误、短时间重复购买这几种情况下,允许读者退书;装订排版正常,仅仅是内容上引起争议,书店并不会退货甚至不考虑下架。”

  酌情操作难成惯例

  面对一片退货声,《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一书的出版方人民日报出版社发行部主任赵军表示,新闻出版总署还没有下过文件要求该书下架,出版方反对各地书店的撤柜行为,并表示不解。他们强调,此书在当当等网络书店还在继续热销中。

  赵军又说:“对于这本书的评论,有好有坏。这两天我们接到很多读者电话,有人力挺张悟本,也有人对他表示愤慨。每个人的看法不一样。如果接到总署通知,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经销商撤柜。”

  也有书店工作人员私下透露,这是一本正规且合法的出版物,目前没有文件或者法律条文规定某一本正规出版物必须召回或撤柜。全国书店这次退书潮,仅仅是在媒体宣传攻势下,书店考虑到社会影响的“酌情操作”。

  看来,因书籍内容而退书,不会形成机制。读者购买了内容上不够理想的图书,还得为自己的购买行为“埋单”。

  本报记者 乐梦融 实习生 严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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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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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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