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地方新闻

北京拟修法确保妇女当“村官”

2011年10月13日 17:06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北京市拟修改两部与村委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确保有妇女当选“村官”。此举是为了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修改的村委会组织法衔接。

  去年修改的村委会组织法中规定,村委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并要求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村委会选举的具体办法。

  市政府法制办昨日公开了北京市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和北京市村委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

  为确保有妇女进村委会,草案规定如果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如果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则按照两个原则确定,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首先确保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确定。

  为防止舞弊,草案规定,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代书人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投票前,选举委员会应当核实参加选举的人数;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立即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记者杨华云)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地方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