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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开展“幸福家庭”评比 考核涉及婆媳和谐

2012年02月23日 00: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廊坊2月22日电(宋敏涛 马珉璐)记者22日从河北省廊坊市召开“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推进会上获悉,该市被确定为全国创建幸福家庭试点市。包括婚姻稳定、夫妻及婆媳关系和谐、勤劳致富、计划生育指标等均作为幸福家庭的考察范围。

  据了解,“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共同组织开展的一项系统工程。此项活动将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五个方面,通过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活动”,使家庭的文明观念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水平有所提高,出生性别比和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家庭发展有更多的政策支持和福利保障。

  据介绍,廊坊市幸福家庭的基本标准是:一是家庭成员完整、稳定,当年无离婚、丧偶、丧子等重大家庭变故。二是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摒弃陈规陋习,道德操守良好。三是家庭关系融洽,夫妻恩爱、婆媳和谐、家庭和睦、子女孝顺、尊老爱幼,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互信、互谅,自觉维护家庭的完整与尊严。四是家庭发展能力强,善于学科技、用科技、勤劳致富;家庭经济较为宽裕。五是少生优生,依法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家庭成员无政策外生育、无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重视对下一代的教育,子女成才或成绩突出。六是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心态积极、乐观、向上,生活方式、生活品味文明健康。七是邻里关系融洽、乐于助人、关爱妇女儿童、关爱弱势群体;热心公益活动,社会形象良好。

  廊坊市纪委书记刘书强在此次会议上强调,本次创建活动考核将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的考核。考核采取日常评估与年总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束后,该市将表彰100个幸福家庭、10个突出贡献部门、100名优秀工作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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