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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3012个村(居)委会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2年11月26日 19: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海口11月26日电(记者 关向东 付美斌)记者26日从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获悉,海南全省3012个村(居)委会已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率达100%。

  海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谭力当日向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作《关于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他介绍说,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379个,共有调解员25093人。其中,以司法为依托,成立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23个。以司法行政机关为指导,建立县(市、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21个。成立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102个,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21个,主要涵盖医疗纠纷、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旅游服务纠纷等领域。

  谭力介绍,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7984宗,调解成功37015宗,成功率97.4%,其中民事诉前调解和委托调解1126件,成功调解1069件,涉案标的8197余万元。防止民转刑529件2779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44件47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72件7129人,制止群体上访685件18778人。

  谭力说,目前,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面实现了“六统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统一、印章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制度统一、文书统一)和“六落实”(组织、工作、制度、报酬、场所、经费),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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