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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连续五天低于5℃将提前供暖

2013年10月19日 03:11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新京报讯 (记者饶沛)下周一,市供热办、气象局等单位将进行气象会商。全市供热单位做好最早在11月1日开始向居民供热的准备,一旦气温骤降可随时供热。

  连续五天低于5℃将提前供暖

  2013至2014采暖季中,10月15日至11月15日期间以及次年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市市政市容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将分别进行三次定期气象会商,根据会商结果,向市政府提出是否提前或延长供热时间的请示,待市政府批准后,向各居民供热单位发布提前或延长供热时间指令。今冬的第一次气象会商将于本月21日举行。

  由于存在11月初遭遇极端天气的可能,市市政市容委已要求全市各居民供热单位均要在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准备工作,自11月1日起具备随时启动供热的条件。

  依据《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当预测在11月1日后至法定采暖季开始前,全市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将提前启动供暖;当预测在法定采暖季结束后至3月31日前,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将延长供暖时间。除室外平均气温影响因素外,如遇强降雪等天气时,也可对居民用户提前启动供暖或延长供暖。

  供热单位根据市政府指令调整采暖期而增加的居民供热运行成本费用,将由市、区县财政对供热单位予以补贴,不需居民额外支出费用。

  全年新增供热面积2500万平米

  据市供热办预计,2013年全年新增供热面积2500万平方米左右。今冬采暖季天然气供应仍存在一定的供需矛盾。当遇到持续低温、大风或雨雪等恶劣天气,天然气供应出现紧张情况时,全市将优先保障医院、幼儿园、学校、养老院、居民用户供热,经市政府批准后,对包括政府部门办公场所在内的各类公共建筑采取分级“控量保供”措施,必要时停气保居民采暖。

  今冬采暖季,全市居民供热价格没有变化。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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