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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放首批《生猪养殖证》 控制生猪养殖规模

2013年11月21日 18: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平湖11月21日电(见习记者 王译萱)浙江嘉兴平湖市林埭镇华丰村3组村民郑志华拿到了村干部送来的一张《生猪养殖证》。这标志着平湖市成为该省首个推出生猪养殖准入制度的县级市。据悉,此张《生猪养殖证》里面设定的内容非常多,涉及到养殖户、养殖场所、养殖规模等限制信息。

  今年3月,一场黄浦江死猪漂流事件引发了全社会的哗然,与上海接壤的嘉兴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原因无他,正是由于嘉兴市南湖、海盐、平湖等多个市县的传统生猪养殖业相对发达。然而,此次事件也暴露出浙江生猪养殖的诸多问题,生猪养殖条件不达标、水源污染等问题不断显现。

  因而,浙江开始大刀阔斧地整治养猪业。一大批的生猪养殖违章建筑被拆除了,许多生猪养殖大户响应号召,纷纷转产。然而,如何保证生猪养殖规模不反弹也是当地政府考虑的问题。

  近日,嘉兴平湖市率先在浙江全省推出生猪养殖准入制度,即通过发放《生猪养殖证》来控制养殖规模,维护生态环境。

  据了解,首批申领到《生猪养殖证》的70多户生猪养殖户均在试点——平湖市林埭镇。在林埭镇之后,平湖其他各镇、街道的《生猪养殖证》发放工作也将陆续开展。

  21日,林埭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陆爱民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自从今年5月开始,当地养殖户便开始申请该养殖证,经当地农业部门审核后向养猪户发放。目前,该村已先后有500多户申领了《生猪养殖证》。

  据悉,该份由平湖市人民政府监制的《生猪养殖证》设定的内容颇多,涉及养殖户、养殖场所、养殖规模等信息。

  领取《生猪养殖证》需要符合多个条件,比如签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承诺书,同意核定年度养殖量;按期如数缴纳畜禽废弃物收集处置有偿服务费;对病死猪做好无害化处理,不销售死猪或随地抛弃;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动物检疫要求进行检疫等。

  经过不到一年的生猪养殖业整治,陆爱民也向记者坦言,当地生猪养殖业较往年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我们村为例,原来10万头的生猪养殖已经减少到了近5万头,病死猪随处丢弃的情况也已被完全杜绝。可以看到,村里的水环境明显变好了。”陆爱民表示,生猪养殖整治工作是一场持久战,还需要养殖户们有自觉性。

  据悉,在平湖,以后每户养殖户只能养殖1头母猪,肉猪年出栏量控制在10头以内。继林埭镇之后,平湖其他各镇(街道)的《生猪养殖证》发放工作也将陆续开展。

  平湖市农经局局长周玉根在讨论这一制度时也曾表示:“发放《生猪养殖证》是我们有效控制生猪养殖规模、维护生态环境的一个探索,以后可能还会更加完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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