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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委员吁推广法律顾问制度 政府购买应成常态

2014年01月19日 23: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重庆1月19日电(张佳雯)“在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方面,应考虑从深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着手,进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19日,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常委彭静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需求,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应该成为常态。

  现阶段,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存在两种模式:外聘社会律师、设立专门的公职律师。彭静表示,就公职律师而言,应将其职能主要集中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领域,建议各地政府部门购买律师法律服务原则上采取外聘社会律师的模式。

  记者通过查询政府采购网了解到,广东、上海、重庆等省市已经明确将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这说明购买法律服务已成为政府日常工作的重大需求之一。”彭静说,各级政府应当对购买法律服务进行财政专门立项,编制专门预算,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供经费保障。

  作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专家和重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咨询专家,彭静为重庆及其下辖区县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她参与多个地方法规草案的立法,其中作为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行业决策咨询顾问,她受托负责的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成为重庆市立法速度最快、通过时间最短的地方性法规。

  19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立科学严谨的法治政府建设评价体系,严格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我很高兴看到这一条,证明我们法治政府的建设走向更加具体、务实的阶段,所以我也再次深化了我的关于法治政府的提案。”彭静认为,改革需要法治的保证、规范和推动,“政府在重大决策中聘请法律顾问可以有效预防腐败,监督我们的政府做到法治的政府、清廉的政府、服务的政府。”

  媒体公开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三年中,全国律师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咨询51万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7万多份,参与重大项目研究1.6万余次,参与重点事件研究1.7万余次。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律师的价值追求。从全国两会到地方两会,律师参政议政的热情都非常高。”彭静说,“把所有的矛盾放在法治的框架下解决,让专业律师参与政府决策并提供法律论证,可以促进政府合法、合理地制定决策,保障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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