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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陆良“命案陈尸两年”追踪:警方未强制移尸

2014年02月28日 10:11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2012年初,陆良县漾稻村村民陈冲燕与邻居王祝生父子发生纠纷,在斗殴中死亡。陈冲燕的母亲刘竹英因觉得赔偿较少,将儿子的尸体放在了王祝生家两年。

  前日晚,陆良县公安局多位民警再次赶到漾稻村,对陈冲燕的父母及王祝生的家人进行劝导,但依旧没有取得进展。陆良县公安局陈学理警官称,警方的确有责任处理在他人住宅内停尸的违法行为,但由于凶手家至今未能支付民事赔偿,担心激化社会矛盾,所以迟迟没有强制处理。目前,警方将和民政、司法、综治等部门商讨解决办法。

  停尸他人住宅确实构成违法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陆良县公安局的陈学理警官。陈学理神情疲惫,显然连夜的劝导工作没有太大进展。

  陈学理告诉记者,虽然之前派出所已经对当事双方做了多次工作,但双方各持己见,始终没有协调成功。听说王祝生的弟弟王龄生找到了媒体,于是想借此机会再次对当事双方进行协调,但却得到同样的结果。

  “我们的确可以强制执行,但万一哪一方做出过激的事,又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陈警官坦言,刘竹英将自己儿子的尸体放在他人住宅,已经构成违法,公安机关有责任有义务将尸体强行抬出王祝生家。但是由于王祝生家贫困无法支付民事赔偿金,刘竹英又索要高额赡养费,警方担心激化社会矛盾,所以迟迟没有强制移尸。

  警方将与多部门商讨办法

  经过了多次调解,两家人并没有改变主意。昨日上午,王龄生告诉记者,现在哥哥父子都已为此事坐牢,剩下嫂子孤苦伶仃一人,靠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过活,其他亲戚生活条件也不好,实在是无法支付法院判决的50000元赔偿。除此以外,因为哥哥犯错,对方将尸体放在院子内,也影响了其他人的生活,他希望警方能强制将尸体移走。

  而刘竹英的想法也同样坚决。“我儿子死了,三个孩子、两个老人谁养?”刘竹英坚持讨要她认为合理的50余万元赔偿款。这令协调再次陷入僵局。

  陈学理警官介绍,单独由警方协调遇到了极大阻力,下一步将与民政、司法、综治等相关部门商讨解决办法,“希望在不激化社会矛盾的情况下解决此事”。

  云南信息报 记者 王浩然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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