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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评中介机构贿赂乡镇干部 牵出系列贪腐案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3月25日 09:0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江苏环评中介机构贿赂乡镇干部牵出系列贪腐案
     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职人员玩忽职守作出了规定,但是没有对环评机构工作人员的造假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中介机构是市场化经营,其从业人员往往注重经济利益,以盈利为目的,不惜采取非法手段

  环评中介机构贿赂乡镇干部牵出系列贪腐案

  行业监管漏洞致环评“沾上”权钱交易

  企业新上项目都要经项目所在地的乡镇环保办或经贸中心初步审查,办理相关手续,因此乡镇环保办或经贸中心成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眼里的“业务信息资源库”。不少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通过给回扣、报销费用开支等各种不正当手段,与上述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拉关系、套近乎、招揽生意、承接业务,导致环评、能评市场竞争秩序混乱

  环评即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近几年,紫金矿业、安庆博瑞电源有限公司等一些污染事故及相关环评造假事件不断触动百姓神经,环评机构、队伍存在的问题不断暴露,环评制度也正遭遇着越来越严重的信任危机。

  江苏省宜兴市4名乡镇干部,原本应该是为企业办理手续提供协调与帮助,却借机收受中介机构贿赂,造成市场不正当竞争。最终,经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4名利用环评、能评制度收受相关中介机构贿赂的基层乡镇干部,被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3至5年有期徒刑。

  “如果环评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那么,一些污染项目就会顺利过关,就会披着合法的外衣污染环境,损害百姓的健康。”对这样的现状,宜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跃旺十分担忧。

  中介机构牵出系列贪腐案

  宜兴市的各个基层乡镇政府,均设有乡镇环保办公室或经贸服务中心,其职能是协调服务镇辖区内工业类企业项目申报、社会保障事务、土地手续申报、建设手续申报等证、照、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办理。

  2011年10月,郑某正式上任宜兴市某乡镇政府经贸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协助企业办理节约能源评估(简称能评)、环境影响评估(简称环评)、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就在这时,一家名为联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中介机构负责人找到郑某,希望其能够提供辖区内企业环评、能评的需求信息,帮助该公司承揽业务,并送给郑某现金1万元。

  收受贿赂的郑某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内,相继为联海公司介绍并承接了该乡镇道路改造工程、辖区内多家公司企业以及一高档小区工程项目的环评、能评业务。联海公司为感谢其帮助,又先后以回扣、协调费、报销费用开支等名义,向郑某赠送现金3.6万余元。

  在办案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除了与郑某关系密切外,联海公司与另一乡镇分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用地报批工作的副局长潘某同样来往频繁。

  经讯问,该公司负责人交代了为在承接业务和结算业务款时得到照顾,向郑某和潘某行贿近10万元的事实。而根据联海公司负责人的交代,反贪侦查人员迅速找到突破口,一举办理了4起类似利用环评制度审批收受贿赂的系列贪腐案件。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项目要想上马,必须首先做好环评,也就是对建设项目中所产生的环境影响作出书面报告。”据宜兴市检察院反贪承办人员介绍,郑某等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企业申报环评、能评的过程中,建议企业选择甚至直接为其确定相应中介机构。而联海公司等中介机构通过行贿,得到郑某等人的照顾,经由他们介绍承揽环评、能评业务,在环评中介市场形成了不正当竞争。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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