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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网吧门口起纠纷 老板将其打成重伤

2014年05月23日 09:0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承诺请吃饭却迟迟不肯兑现,几名少年来到网吧门口将男子一顿殴打。正当几人“教训”该男子时,网吧两名老板出现,持电棍等器械将三名少年打伤,其中一人被打至重伤。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伤害罪判处网吧老板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8月18日晚,因袁某声称请吃饭却一直没有出现,李某池、徐某与左某来到古镇一家黑网吧,将袁某叫出来质问。左某及徐某更上前掌掴袁某。

  正在这时,网吧老板刘某军(32岁,河南人)及李某同(48岁,河南人)出现,恐吓李某池等人“不要在这里闹事”。随后,李某同及刘某军持电棍等物追打左某等人,刘某军跪在倒地的被害人左某身上,用棍状器具击打其头部。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左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被害人李某池的损伤程度未达轻伤。

  2013年8月19日,公安人员在古镇镇古三村将被告人刘某军和李某同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军、李某同的亲属分别赔偿被害人左某人民币125000元、被害人李某池人民币2000元,并取得被害人左某、李某池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军、李某同无视国家法律,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军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判处李某同有期徒刑三年。(记者/郑平 通讯员/李世寅 黄燕芳)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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