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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基金管委会秘书长”假借慈善名义诈骗4千余万

2014年08月13日 09:0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庭审现场王鑫刚摄

  假借中华慈善总会等慈善机构的名义,以投资“慈善快乐行”投币设备能获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骗取280余名被害人共4600余万元。因涉嫌集资诈骗罪,46岁的李长宾日前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

  “被骗得只剩下名字了”

  8月7日上午9时55分,身穿蓝色囚服的李长宾被带进法庭。数十位被害人前来旁听,他们中有多人被骗达百万元。被害人刘先生向媒体哭诉:“我被骗得只剩下名字了。”

  据刘先生介绍,2011年底,他在电视上看到“慈善快乐行”的报道,宣称该活动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下的爱基金承办,花2万元租一个“慈善转运箱”,到期租金全额返还,还可以获得租金4%至8%的收益。想到这比银行存款合适很多,刘先生开始核实这个“项目”的真实性,他特意打电话到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核实。“对方说爱基金确实是他们的合作机构,发起人是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爱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李长宾。”面对比银行存款利率高出一倍的收益,加上有“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这块金字招牌,刘先生彻底放松了警惕。在和妻子商量后,他把家里的房子抵押给银行,加上全部家当,筹到160万元投资款,一下租了80个“慈善转运箱”。

  280多人被骗,实际损失3000余万元

  “转运箱”并未让投资租赁者“转运”。2012年3月,有租赁者发现,收益款未如期支付,且网上出现一篇“慈善快乐行的发起人李长宾携款潜逃”的帖子。租赁者便找到李长宾的公司讨说法。李长宾回复的一条短信,暂时压住了租赁者的愤怒:“请放心,我李长宾会把大家的钱给大家的,只是早几天或晚几天的事……”

  “毕竟谁也不愿意真的报警,一旦李长宾被抓,那么真没人还钱了。”接到李长宾的短信后,租赁者选择等待。在此期间,李长宾的公司已人去楼空,他却不断通过自己的网站发出公告,承诺尽快还钱。

  直至2012年7月,租赁者感到李长宾不可能再还钱,便相继找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讨说法,得到的答复是,“慈善快乐行”活动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无关,是李长宾公司独立操作的,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对该活动不承担任何责任。被骗者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3年5月31日,李长宾被抓获归案。据起诉书指控,李长宾于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假借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山西省慈善总会名义,通过网络、新闻发布会、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以投资“慈善快乐行”投币设备能够获取月投资额4%至8%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280余名被害人共计4600余万元,至案发给被害人造成实际损失3000余万元。

  假借慈善总会之名

  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项目,能骗得这么多人的信任?

  法庭上,中慈国际交流中心一位负责人作证称,2010年,他通过朋友认识了江某,对方表示想跟中华慈善总会合作,向全国推广“慈善快乐行转运箱”,“也就是在繁华场所摆放投币箱,往箱内投硬币作为捐款,箱子外面做广告。我认为这个项目有盈利、有广告,不符合规定,就没有深入了解。”

  中华慈善总会下属的一个基金负责人作证称,2010年八九月份,江某找到她,表示想跟中华慈善总会合作推广“慈善快乐行转运箱”,她感觉项目可行,就以深圳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江某的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但项目开展前,在进行市场调查时,这位负责人发现,2011年初“慈善快乐行转运箱”活动打着中华慈善总会、中慈国际交流中心等名义,在钓鱼台国宾馆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随后,中华慈善总会、中慈国际交流中心发表声明称,从未在钓鱼台国宾馆召开过新闻发布会,“慈善快乐行转运箱”活动与其无关,并提醒公众勿上当受骗。

  对此,李长宾当庭辩称,他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江某,具体项目是江某跟中华慈善总会交涉的。对于项目跟中华慈善总会的关系,他说,自己只能通过江某拿出的合同来判断,“直到中华慈善总会专门发声明,我才真正知道项目的内情。”

  “你见过江某和深圳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的协议吗?”检察官当庭讯问。李长宾回答:“见过。”“其中有没有向社会募集资金并返利的内容?”“没有。”“在钓鱼台国宾馆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华慈善总会、中慈国际交流中心有工作人员参加吗?”“不清楚。”

  庭审中不忘炫耀身份

  值得一提的是,这样一个项目,不仅骗了280余人投资,还蒙了一些地方慈善机构。山西省慈善总会一负责人作证,他打电话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核实,得知确有爱基金项目,且是和李长宾的公司合作,考虑“慈善快乐行”活动能解决不少就业,就决定与李长宾合作,计划在山西省投放“慈善快乐行转运箱”3000台。但在当地仅投放的523台捐款箱,运转一个半月就停止了。

  李长宾能骗取众多受害者信任,跟他拥有的一些身份、头衔不无关系。庭审中,李长宾仍不忘对自己的身份进行炫耀:“我是民政部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爱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秘书长,实际注资人。”

  2011年3月,李长宾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合作,以其控制的北京国联华闻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义,捐款100万元成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爱基金,并担任“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长。之后,李长宾频频以该身份参加活动。

  据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一位副理事长的证言,爱基金是双方成立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的;管委会形成的项目计划和重大活动,要报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经过理事长办公会同意后,才由管委会负责具体执行;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从未授权李长宾和他的公司、网站,以其名义对外开展“慈善快乐行”业务。

  “我不认罪。”李长宾坚称,此次被控的集资诈骗一事与他无关,他只负责“慈善快乐行”项目的推广和监督工作。

  辩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李长宾一直宣称,“慈善快乐行转运箱”项目是以救助、广告、宣传为一体的项目,主要救助军残等弱势群体和下岗职工,“每租赁一台设备将救助一名弱势群体,每月给他800元的救助款。”按照他的“计划”,五年之内在全国出售120万台。

  那么,如此巨大的开支和承诺投资人的高额回报从何而来?李长宾称,铺设捐款箱的盈利在于箱体广告收入,由于前期生产箱子需投资1000万元,他才向社会公众“认购”,并承诺可以“分红”。

  据检察官当庭出示的证据,李长宾为蒙蔽被害者,还虚构其公司在陕西等地的煤矿占有大量股份、在景德镇有瓷器拍卖行、准备在北京成立银行等事实。

  李长宾辩称,众多被害人遭受重大损失是公司的另外4位高管造成的,他是虚设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受害者”。

  “以公司名义来做,为什么要用你的账户呢?”对于检察官的讯问,李长宾答道:“我做慈善这么多年,只有‘李长宾’这个名字管用。”他还辩称,虽然投资款打入他的银行账户,但账户不受自己掌控,钱的走向他也不清楚。他在2012年1月发现公司4名高管转移钱款,遂冻结账户内的1000多万元,还给投资者,并将那4人赶走。

  据检察官介绍,目前在案冻结李长宾的9个银行账户等,只追缴了20万余元案款。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高鑫 何青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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