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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保障律师权利赢赞誉

2014年08月25日 09:0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辽宁省抚顺市人大常委会近日组成视察组,对该市政法机关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视察。在分别听取该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刑诉法情况的报告后,抚顺市检察院完善律师接待制度、保障律师行使辩护权等做法得到律师界人大代表们的高度肯定。

  辽宁省人大代表、律师程飞说:“抚顺市检察院在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过程中,准确把握了打击与保护的尺度,贯彻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视社会矛盾化解,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让律师界代表感到欣喜的是,检察机关对律师辩护权给予极大重视,检察机关对律师权利的保障,体现了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

  2013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把保障律师职业权利作为检务公开、保障人权、增强检察机关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案件管理中心专门设置律师阅卷及接待区,为律师查阅电子卷宗配备了专用电脑,指派专人接待,专门制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须知》、《接待律师行为规范》等相关制度。

  据悉,今年上半年,抚顺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依法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合法权利,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525人次,阅卷299人次,对律师提出的阅卷、变更强制措施、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要求检察机关听取其意见等申请,均做到当日转交办案部门,并协调办案部门对律师的要求及时作出安排或答复。(通讯员王影)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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