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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废止企业年检 改推年度报告制

2014年09月26日 21: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绍兴9月26日电(记者 李飞云)26日,浙江绍兴市市场管理局对外公布称,该局已建成向社会开放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从10月1日起正式开通运行,并废止已经实施30余年的企业年检制,改推年度报告制。

  26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召开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新闻公示会上表示,该局已建成向社会开放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于10月1日开通,并正式开通运行企业年度公示功能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功能,接收企业年度报告;公众通过平台可查询全市所有企业、个体户的登记信息、违法失信记录。同时废止已经实施30余年的企业年检制。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魏鹏程表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的实施,意味着中国将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强化了信用约束措施,不再依靠传统的行政处罚手段,而是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并强调了企业社会责任,政府部门不对公示的信息事先审查,信息一经公示,全社会即可查询,将企业对政府负责转变为企业对社会负责,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魏鹏程说,《条例》还发挥部门联动响应,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各部门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在信用约束方面,各部门将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据悉,自今年2月7日国务院批准发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以来,放宽准入的各项改革在浙江有序推进,新政实施以来市场主体数量出现较快增长,今年1至8月,绍兴市共新设企业1.06万户,到2014年8月底,全市在册企业总数达到11.28万户,同比增长22.6%;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总量36.36万户,同比增长10.24%。

  《条例》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法律依据,也是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具体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六大内容:所有企业的自主公示信息及各层级政府的行政许可和执法处罚信息均向社会公示;废止年检,启动企业网上年度报告制度;对企业公示和年报信息将开展随机抽查监督;违规企业被打上“经营异常”标签;对违规企业各政府部门联动信用约束;对失信企业开辟信用修复通道。

  其中,年检和年度报告存在着四大方面的差异:“工商部门强制检查”变为“企业自主申报公示”;从“提交书式材料”变为“全程电子报告”;从“事前依法规范”变为“事后抽查监督”;从“罚款吊照处罚”变为“异常名录公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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