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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国企老总被控伙同两子侵吞3000余万元

2014年10月10日 09:01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伙同二子

  温州国企老总昨被控侵吞3000万元

  身为国企老总,得知自己的职务即将由他人接手后,竟起贪念,伙同他人非法侵吞公司资金3000余万元。

  昨天上午,温州中院开庭审理浙江中盛实业投资公司原总经理、瑞安市原副市长冯康锐等六人贪污一案,预计庭审将持续两天。

  被控非法侵占使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

  冯康锐现年68岁,曾任瑞安市副市长等职,案发前系浙江中盛实业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中盛公司)总经理、温州中瑞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公司)总经理、温州中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公司)董事长。

  中盛公司原系浙江省国资局下属国有企业,中瑞公司及中辰公司是其关联企业,冯康锐将三家公司资金进行相互调配使用。该案还有冯康锐的长子冯熠、次子冯燏等5名被告人。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08年间,冯康锐、冯燏(原系中瑞公司副经理兼中瑞公司淮安分公司经理、中辰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苏淮安办事处主任)、王鑫(原系中瑞公司江苏淮安分公司工程科科长)等人为非法获取个人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共计478.25万元。

  2000年11月,中辰公司出资650万元取得淮安市工具厂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于2001年3月将50%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

  2007年5月,冯燏、王鑫从他人处受让该地块50%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07年至2008年间,冯康锐、冯燏父子二人与王鑫勾结,采取隐瞒真相、虚构风险的方式,规避国有资产监管的规定,未经评估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骗得公司领导班子同意,以承包经营的形式受让并侵吞了中辰公司位于淮安市清河区电机路18号地块50%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经评估,冯康锐、冯燏、王鑫等人通过承包经营等形式受让并侵占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共计478.25万元。

  

  被控伙同他人非法侵吞

  

  公司资金30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2012年10月,冯康锐、冯熠、王立平、任立贤等人为非法获取个人利益,利用冯康锐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中盛公司资金3000万元。

  2012年,温州农投集团根据相关文件将接管冯康锐主管的中盛公司(实际上将该公司与中辰公司、中瑞公司一并接管)。

  冯康锐得知后,即起意侵吞公司资金,并经冯熠牵线联系,同冯熠、任立贤、王立平,通过与戴青海(另案处理)占股的中稷银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虚假股权收购合同,将中盛公司3000万元资金套出,并以倒签合同日期的手段制造违约假象,而将该资金予以占有。

  对指控全部予以否认

  法庭上,冯康锐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予以否认,认为“违背事实真相”。

  对非法侵占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指控,冯康锐辩称“是有在淮安进行房地产开发,但事出有因,并没有贪污,而是为了挽救失去的国有土地而开展的工作”。

  而对于非法侵吞中盛公司资金3000万元的指控,其辩称“这是一个项目的投资,因为公司有剩余资产,是希望通过投资取得回报,是出于公司经营的需要”。

  截至发稿时,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 温萱 记者 王晨辉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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