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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首批”星级敬老院累计获奖补金1800万

2015年09月30日 18: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西宁9月30日电 (张海雯)“自2012年出台标准,2013年正式开展星级敬老院(五保供养机构)评定工作,目前已累计下达奖补资金18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青海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刘海宁3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记者了解,青海省自2012年出台《青海省敬老院星级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来,2013年4月青海省民政厅首次对该省农村牧区敬老院进行星级评定,并开始按星级水平兑现运行管理补助资金,以此提升青海省五保供养管理服务水平。

  按照《办法》规定,青海省每三年开展一次敬老院星级等级评定活动,根据各敬老院主体建筑面积、床位设置数、入住率、工作人员配备数及配套附属设施等等级评定指标,将农村牧区敬老院的星级由低到高设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级别。对获得星级命名的敬老院,按照三星级每人每年1200元、二星级1000元、一星级800元的补助标准进行奖励。

  刘海宁告诉记者,自2012年全省开展星级敬老院等级评定以来,共评出三星级敬老院19所、二星级26所、一星级34所。今年青海省民政厅安排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41.7万元,兑现落实全省79所星级敬老院奖励补助资金。至此,青海省第一个三年开展的敬老院星级等级评定活动累计下达奖补资金1800余万元。

  “青海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星级敬老院评定办法,尤其根据不同星级建立奖补机制在全国走在前列。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敬老院运行管理经费,根据敬老院规模大小、服务能力给予相应的补助,以此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敬老院办的更好。”刘海宁说。

  据了解,目前青海省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4743人,平均供养标准每人每年达5826元,五保对象医疗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敬老院星级等级评定活动开展以来,掀起了全省争创星级敬老院活动高潮,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部分地区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运营模式,五保供养机构供养能力和服务水平跨上新台阶。

  下一步将完善敬老院星级评定办法,按照三年一评的动态评定机制重新评定,将不符合评定指标的敬老院进行清退,对符合星级敬老院标准的,重新划分级别,给予相应补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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