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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白庙检查站公交纵火案开庭

2015年12月18日 09:3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北京白庙检查站公交纵火案开庭

  12月17日上午,备受关注的白庙检查站公交车纵火案,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纵火案的实施者,64岁的北京人陈明坐在被告人席上。陈明被控放火罪,庭上,他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表示没有异议,至于纵火动机,他称自己长期被家庭纠纷折磨,因此想“死了算了”。

  陈明被法警带入法庭时,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的陈明家属一阵低声议论:“看起来没有变瘦”“放心一点了”。

  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今年5月5日早上,陈明乘坐从燕郊进京的814路公交车,在公交车途经通州区白庙检查站附近时,其用打火机点燃了随身携带的汽油、植物油等易燃物,造成公交车起火剧烈燃烧,致使部分乘客在逃离公交车时受伤。经鉴定,车辆遇焚损失为28.7万元。听完检察机关的质控,陈明马上表示:“我认罪。”

  据陈明在法庭上说,在此之前,他长期忍受着家庭纠纷,还因此患上抑郁症。今年,他与前妻的离婚纠纷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红星法庭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其中对拆迁所获房产都进行了分配。可后来,他又对这份协议的内容产生不满,要求法院重新审理,重新签订协议,遭拒后便准备了植物油、汽油、酒精等易燃物,想带到法院浇在自己身上以威胁法官。但就在乘坐公交车前往法院的路上,他萌生了自杀的念头,于是用打火机将背包内的植物油点燃。他称,当时就是一心想死,也没心思顾忌会不会伤到其他人。

  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显示,公交车上当时乘客较多,座椅的材质为易燃的布质材料,陈明纵火后公交车上浓烟滚滚,并伴有明火。起火地点在白庙检查站附近,来往车辆较多,陈明的纵火行为对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产生了严重影响。由于公交车司机及时组织乘客撤离,并控制了陈明,人员财产损失才没有继续扩大。

  经鉴定,陈明患有抑郁症,但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检方给出的量刑建议为4年至6年。对于自己的行为,陈明表示非常后悔,他说在进行离婚调解时,孩子们的一些话让他很伤心。但是他被羁押后,孩子们不仅为他积极赔偿,还提供给他足够的生活费,为他请律师,让他十分感动。“以后不会再寻死了,为了孩子也要好好活着”。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黄洁 实习生 蒋萌)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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