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日 江苏各界座谈《国家安全法》实施情况
中新网南京4月15日电 (记者 申冉)4月15日,是新《国家安全法》公布实施以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由江苏省委统一部署,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召开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座谈会。来自国安、教育、司法、公安等政府部门负责人与社科、高校专家学者,就《国家安全法》的宣传与实施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当天座谈会上,江苏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刘旸介绍,一年来,江苏进一步加强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的力度:无锡国家安全教育馆和苏州穹窿山谍战影视博物馆举办了开馆活动;在泰州沈安娜故居、淮安周恩来纪念馆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此外,围绕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江苏国安厅修订编写完成了全国首套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系列教材。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表示,国家安全教育不仅是育人途径,也是反奸防谍、构建维护国家安全钢铁防线的重要环节。
据了解,江苏省是全国最早开展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试点省份之一,“我们将会同国家安全厅推进总体国家安全观进校园,进课堂试点,适时将进一步推广。”沈健介绍。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旺洪认为,与1993年通过并施行、2014年废止的共和国首部《国家安全法》相比,2015年7月1日通过并施行的新《国家安全法》,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在传统安全的基础上,将各种非传统安全纳入法律调整和规制的范围,着力构建涵盖国家安全各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体系。
“很多都是原则性规定,重点解决国家安全各领域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亟待立法填补空白的问题,同时为今后制定相关配套法律法规预留了空间,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和开放性,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法。”刘旺洪说,在该部法律中,首次提出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为太空、深海和极地等新兴领域国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撑。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蒋定之出席了当天的座谈,他表示:江苏作为经济发达省份,在国家安全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其他地方更早、更多,也迫切需要立法加以规范。省市人大要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根据本地发展阶段的实践需要,对相关领域立法进行梳理分析,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急用先立的原则,及时提出立法建议,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增强立法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前瞻性,使江苏省国家安全领域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相适应,走在全国前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