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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实习困境:校方诉岗位有限 企业怨教学脱节

2011年09月23日 14:08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最近,有关职校生实习的诸多问题频频见诸媒体,比如,计算机专业实习生变身超市收银员、职校实习生成工厂廉价劳动力,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教育部近日首次召开视频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并特别强调:不能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

  为何职校生实习工作引起教育部如此重视?实习工作产生问题的症结何在?

  实习难度大考量学校办学水平,校长有苦诉

  “酒店出于自身业务和经营考虑,一般只会把实习生安排到技术含量低的部门顶岗实习,学生基本上从事的都是收银、接待等工作。这些岗位虽然也锻炼人,但对学生专业技能训练来说却收效甚微。”华西一所旅游学校的校长对记者诉苦。

  这所学校有在校生3000多人,今年一开学,各专业就要陆续派出几百名学生去相关企业实习。然而,由于企业愿意或能够提供给学生顶岗实习的有效岗位十分有限,导致学校在组织学生顶岗实习时,只能考虑如何把学生安排到企业去,至于实习岗位性质和工作环境,是否与专业对口,学生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学校方面的发言权很有限。

  “我们学校学生实习时反映最多的问题就是同工不同酬。企业对他们生产劳动的强度和质量要求与正式工人一样,但是报酬、福利等待遇却与正式工人相距甚远。”福建龙岩一所职业学校的校长告诉记者,学校对此也颇感无奈,“到目前为止,国家并没有硬性的法律制度约束企业有接收学生实习的义务和标准,因此学校找企业接收学生实习要靠人情关系,哪还敢对企业提出实习生工时、待遇要求。”

  其实,这两位校长的话只是说对了一半,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姚和芳的观点是:“学生实习考验的是职业学校办学能力和水平,只有学校培养的学生真正符合企业需要了,企业才会接纳你。”姚和芳的观点恰恰是教育部此次视频会上所强调的,实习是职业教育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作为学校第一责任人的校长必须负起这个不容推卸的责任。

  的确,正如姚和芳所言,由于该校培养出来的学生技能过硬素质高,学校在安排学生实习时就有发言权和主动权,就能针对学生的实习时间、工作待遇、权益保障等问题给企业提要求,而企业也很乐意配合,因为企业也有机会借此发现和选择真正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又何乐而不为?

  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相当一批职业学校校长仍然坚持认为,职业教育良性发展需要学校、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作为。“必须有一个相对健全的法制环境,来整体设计和规范企业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这样才能让校长腾出精力来抓教育质量,目前靠交情和人际关系换来的学生实习及校企合作肯定长久不了。”

  实习问题多折射校企合作尴尬,企业有话说

  “其实我们企业并不是不愿意提供岗位接收职校学生实习,主要是现在很多职业学校教授的内容与我们企业最新的技术标准脱节,导致很多学生到企业后完全无从下手,反倒成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企业效益。”杨凌某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先生说,该公司经常会婉拒一些职业学校的实习请求,但是却与当地一所职业学校有着长期的实习用人合作关系,主要是该校学生专业技术过硬,“作为企业,肯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但是真正质量过硬的人才我们还是很欢迎的。”

  “我们集团本来很欢迎职业学校学生来实习,他们的素质比我们招聘的社会人员明显高一截,而且我们也经常从里面挑一些拔尖的人才聘为正式员工,但是现在集团却在考虑怎么对此规范一下。”湖南某大型机械集团人力资源总监贺先生告诉记者。

  由于现在很多实习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缺乏吃苦耐劳的品质,往往一不高兴就甩手不干了,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甚至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两相宜才能两情悦。从企业的利益和角度出发,这些话不是没有道理。一方面职业教育需要体现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企业也有自己的苦衷和诉求。双方各执一词,解决的路径究竟在哪里?

  “其实作为行业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压力也很大,目前高中等建设类职业教育的学生总量达到了130多万人,每年要有1/3也就是40万名学生进入企业顶岗实习,而建筑业作为高危行业,建筑施工生产周期较长,学生企业实习客观上存在着安全风险以及难以经历完整施工过程等问题,这就需要从国家层面明确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社会责任,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指导职业教育的责任,研究学生企业实习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办法,落实企业接收学生实习财税优惠和经费补贴的相关规定。”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接纳实习生的企业应当有门槛,制度应规范

  其实,针对职校生实习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不少地方一直在积极探索,并且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广东省人大就以地方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学生实习相关各方的责、权、利;重庆市围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建立了校企共管、行业协调、园校互动、组织保障、考核奖惩等5个机制;江苏、湖南、广西等省份都有了相应的制度。

  而在学生实习管理的国家制度层面,除了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职业学校的学生要到企业实习实训;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出了“五个不得”等保护性管理原则;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保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保险的通知》,要求在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之外,再无更细致的相关制度。

  尽管在学生实习管理方面,广东省走在了前列,但是该省教育厅副厅长叶小山仍然认为,还有亟待加强的地方,比如对企业用人和学生实习的企业要有准入制度的要求,要有对实习学生工资待遇的指导性意见,要有对实训基地建设的经费保障,要有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相关法律,等等,“这些都不是凭一省或一地之力就能做到的,需要从国家制度层面予以保障。”

  进行顶层系统设计,尽快填补国家层面有关职校生实习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实习标准、实习内容、实习责任主体、实习过程管理、实习结果评价、实习责任问责等制度空白,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官员表示,国家应对接纳实习生的企业有准入门槛和资质,不能想接收就接收,不愿接收就随意拒绝。对接收企业应有相应优惠政策和奖惩措施,“这在许多国家都有现成经验借鉴。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家必须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让企业真正承担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记者 时晓玲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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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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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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