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东公布高中学考新规 普高生学考每科可考3次

2012年11月20日 15:0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普高生学考每科可以考3次

  省教育厅公布高中学考新规,学考将由省招考院组织

  19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今后,学业水平考试每学年组织两次,高中生在校期间每个科目可参加3次考试。据了解,未来学考成绩与高校录取挂钩成为我省高考改革的方向之一。

  目前,2013年1月将要进行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进入现场缴费阶段。2013年起,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从报名、考试到成绩发放改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据介绍,此举是为了提高成绩的公信力,为将来学考成绩与高校招生挂钩做准备。

  11月19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办法》进一步明确,学业水平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每个考试科目可以参加3次考试。离校两年内可以多次参加重考,成绩按高者计入学业成绩。学生参加重考应承担相应考试费用。

  今后,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必修模块必考,选修模块选考。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阅卷。

  据分析,学业水平考试变革正在参照英国高考A-Level考试、美国高考SAT考试的模式,一年多考,取最好成绩作为大学录取依据,此举可大大减少学生的考试焦虑。前不久,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亦表示,高校有权来设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门槛,目前这也是山东高考改革的一个方向。(记者 徐洁)

【编辑:肖媛媛】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